部份文恕刪
: 是阿!!!高層用職權跟你說,你必然需要進行修正,
: 這一點你不需要特別公告說明,因為這是必然的事實,毋庸再言。
: 現在爭議點在於,你背後的意思暗示著「除非接到高層的判決,
: 必然需要進行修正板規,否則對於板友的建議一律不採納,也不會修改板規」。
這部份我沒有這個意思
原文就很單純只是在說違反組(站)規部份而已
: 你習慣都把話解釋一半,另一半卻都不進行說明,不是嗎?
: 根據該公告,不論標題、內文均表達出,
: 除非有(1)錯字(2)高層(3)牴觸法律的情況下,才會修改板規,否則暫時不會修改
: 我想請問的是,那身為嘉義板板友,提出非以上三種情況的板規建議時,
: 不就已經被你的公告,事先告知,不會採納、不會修改,
: 試問,該公告是不是已經當然剝奪嘉義板板友對於板務建議的空間?
這部份我在上文及原文已說明清楚
我只針對4-8-(1) 提出我不會再"主動"修改條文
針對"剝奪嘉義板板友對於板務建議的空間?"
4-8-(2) 沒有收回或廢止
: 板務建議文有規定需要以特定的形式去呈現嗎?
: 針對板友對於板務的良善建議,
: 使用「偷渡」二字去形容,我認為不是很恰當;
: 板友可以不畏不同意見的人的評議,
: 願意發文討論板務,那是一種勇氣!!
: 因此,我會認為每位板友的建議,
: 都是彌足珍貴的,不論以什麼形式發表意見。
: 如果你認為板友使用「偷渡」的方式違反板規,
: 則應該擔任起板主的職責,給予相當程度的處理(刪文、水桶、退文),
: 否則以這種暗示又不願意直接說明哪一篇、哪一個板友的方式,
: 只會顯得不明確、不落落大方,
: 是哪一篇、哪一個板友,請你說明清楚,
: 這樣「偷渡」的方式違反何項板規。以昭公信!!
板務文有特定格式可用 2-12
以#1JeHMuM_ (Chiayi) 而言
自介文中放了板務問題
其實我原本不用回答吧!!
至於(刪文、水桶、退文)這部份
我個人認為沒那麼嚴重
對於每一個板友的建議我都很重視
但不代表 所有不按程序的文章我都得受理
我只是宣導請大家遵守程序而已
您不用如此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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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阿!!!高層用職權跟你說,你必然需要進行修正,
: 這一點你不需要特別公告說明,因為這是必然的事實,毋庸再言。
: 現在爭議點在於,你背後的意思暗示著「除非接到高層的判決,
: 必然需要進行修正板規,否則對於板友的建議一律不採納,也不會修改板規」。
這部份我沒有這個意思
原文就很單純只是在說違反組(站)規部份而已
: 你習慣都把話解釋一半,另一半卻都不進行說明,不是嗎?
: 根據該公告,不論標題、內文均表達出,
: 除非有(1)錯字(2)高層(3)牴觸法律的情況下,才會修改板規,否則暫時不會修改
: 我想請問的是,那身為嘉義板板友,提出非以上三種情況的板規建議時,
: 不就已經被你的公告,事先告知,不會採納、不會修改,
: 試問,該公告是不是已經當然剝奪嘉義板板友對於板務建議的空間?
這部份我在上文及原文已說明清楚
我只針對4-8-(1) 提出我不會再"主動"修改條文
針對"剝奪嘉義板板友對於板務建議的空間?"
4-8-(2) 沒有收回或廢止
: 板務建議文有規定需要以特定的形式去呈現嗎?
: 針對板友對於板務的良善建議,
: 使用「偷渡」二字去形容,我認為不是很恰當;
: 板友可以不畏不同意見的人的評議,
: 願意發文討論板務,那是一種勇氣!!
: 因此,我會認為每位板友的建議,
: 都是彌足珍貴的,不論以什麼形式發表意見。
: 如果你認為板友使用「偷渡」的方式違反板規,
: 則應該擔任起板主的職責,給予相當程度的處理(刪文、水桶、退文),
: 否則以這種暗示又不願意直接說明哪一篇、哪一個板友的方式,
: 只會顯得不明確、不落落大方,
: 是哪一篇、哪一個板友,請你說明清楚,
: 這樣「偷渡」的方式違反何項板規。以昭公信!!
板務文有特定格式可用 2-12
以#1JeHMuM_ (Chiayi) 而言
自介文中放了板務問題
其實我原本不用回答吧!!
至於(刪文、水桶、退文)這部份
我個人認為沒那麼嚴重
對於每一個板友的建議我都很重視
但不代表 所有不按程序的文章我都得受理
我只是宣導請大家遵守程序而已
您不用如此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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