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討論和建議 - 嘉義
By Callum
at 2014-06-20T00:42
at 2014-06-20T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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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DDKDD (KDD)》之銘言:
: 標題: Re: [亂入] 板務討論和建議
: 時間: Thu Jun 19 23:59:43 2014
:
: 原文恕刪
:
:
: 五、目前板規暫不修改
:
: 基本上除非有錯字或組長等級以上的人告訴我有什麼違反站規、組規之處
:
: 或網友提醒明顯違反法律
:
: 或明顯漏失 否則本人不會主動再修改了
:
:
:
: 我想P5誤會意思了
:
: "組長等級以上的人告訴我有什麼違反站規、組規之處"
:
: 這句話只是說如果板規有違反組規或站規當然無效
:
: 組規和站規的解釋權分別在組長、群組長、站長手上
:
: 當這些人依據職權來告訴我違反了組規或站規
:
: 我當然得修板規
:
: 這跟什麼著迷於權力一點關係都沒有
:
是阿!!!高層用職權跟你說,你必然需要進行修正,
這一點你不需要特別公告說明,因為這是必然的事實,毋庸再言。
現在爭議點在於,你背後的意思暗示著「除非接到高層的判決,
必然需要進行修正板規外,否則對於板友的建議一律不採納,也不會修改板規」。
你習慣都把話解釋一半,另一半卻都不進行說明,不是嗎?
根據該公告,不論標題、內文均表達出,
除非有(1)錯字(2)高層(3)牴觸法律的情況下,才會修改板規,否則暫時不會修改
我想請問的是,那身為嘉義板板友,提出非以上三種情況的板規建議時,
不就已經被你的公告,事先告知,不會採納、不會修改,
試問,該公告是不是已經當然剝奪嘉義板板友對於板務建議的空間?
如果不是這個意思,發公告文的時候,
是不是要多花點時間去寫一篇讓人看得懂的公告,
「公告」代表的含意,具有一定程度的公信力,
內容應明確、詳細,不應該模糊、語意不清讓板友引起誤會,不是嗎?
-------------------------------------------------------------------
五、目前板規暫不修改
基本上除非有錯字或組長等級以上的人告訴我有什麼違反站規、組規之處
或網友提醒明顯違反法律
或明顯漏失 否則本人不會主動再修改了
-------------------------------------------------------------------
:
:
: 請不要再板面上偷渡板務文(我不是指P5您)
:
: 甚至自己誤解亂煩惱一通
:
: 問我比較快啦!!
:
:
: 我不在意語氣的問題
:
: 但我很在意程序問題
:
: 這會讓我很為難
:
板務建議文有規定需要以特定的形式去呈現嗎?
針對板友對於板務的良善建議,
使用「偷渡」二字去形容,我認為不是很恰當;
板友可以不畏不同意見的人的評議,
願意發文討論板務,那是一種勇氣!!沒有板友會喜歡被說成「偷渡」的
因此,我認為每位板友的建議,不論以什麼形式發表意見,都是彌足珍貴的。
如果你認為板友使用「偷渡」的方式違反板規,
則應該擔任起板主的職責,給予相當程度的處理(刪文、水桶、退文),
否則以這種暗示又不願意直接說明哪一篇、哪一個板友的方式,
只會顯得不明確、不落落大方。
是哪一篇、哪一個板友,身為板主應該要說明清楚,
「偷渡」的方式違反何項板規,以昭公信,不是嗎?
用這樣的「偷渡」的字詞,某種程度上讓我誤解,
我這樣是不是也是偷渡,會不會違反板規,
近而讓我心生畏懼,使我不敢出面建議板務。(嘆。。
:
: --
: 標題: Re: [亂入] 板務討論和建議
: 時間: Thu Jun 19 23:59:4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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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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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目前板規暫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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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除非有錯字或組長等級以上的人告訴我有什麼違反站規、組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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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網友提醒明顯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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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明顯漏失 否則本人不會主動再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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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P5誤會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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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長等級以上的人告訴我有什麼違反站規、組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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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話只是說如果板規有違反組規或站規當然無效
:
: 組規和站規的解釋權分別在組長、群組長、站長手上
:
: 當這些人依據職權來告訴我違反了組規或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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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當然得修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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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跟什麼著迷於權力一點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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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高層用職權跟你說,你必然需要進行修正,
這一點你不需要特別公告說明,因為這是必然的事實,毋庸再言。
現在爭議點在於,你背後的意思暗示著「除非接到高層的判決,
必然需要進行修正板規外,否則對於板友的建議一律不採納,也不會修改板規」。
你習慣都把話解釋一半,另一半卻都不進行說明,不是嗎?
根據該公告,不論標題、內文均表達出,
除非有(1)錯字(2)高層(3)牴觸法律的情況下,才會修改板規,否則暫時不會修改
我想請問的是,那身為嘉義板板友,提出非以上三種情況的板規建議時,
不就已經被你的公告,事先告知,不會採納、不會修改,
試問,該公告是不是已經當然剝奪嘉義板板友對於板務建議的空間?
如果不是這個意思,發公告文的時候,
是不是要多花點時間去寫一篇讓人看得懂的公告,
「公告」代表的含意,具有一定程度的公信力,
內容應明確、詳細,不應該模糊、語意不清讓板友引起誤會,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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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目前板規暫不修改
基本上除非有錯字或組長等級以上的人告訴我有什麼違反站規、組規之處
或網友提醒明顯違反法律
或明顯漏失 否則本人不會主動再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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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不要再板面上偷渡板務文(我不是指P5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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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自己誤解亂煩惱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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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我比較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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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在意語氣的問題
:
: 但我很在意程序問題
:
: 這會讓我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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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建議文有規定需要以特定的形式去呈現嗎?
針對板友對於板務的良善建議,
使用「偷渡」二字去形容,我認為不是很恰當;
板友可以不畏不同意見的人的評議,
願意發文討論板務,那是一種勇氣!!沒有板友會喜歡被說成「偷渡」的
因此,我認為每位板友的建議,不論以什麼形式發表意見,都是彌足珍貴的。
如果你認為板友使用「偷渡」的方式違反板規,
則應該擔任起板主的職責,給予相當程度的處理(刪文、水桶、退文),
否則以這種暗示又不願意直接說明哪一篇、哪一個板友的方式,
只會顯得不明確、不落落大方。
是哪一篇、哪一個板友,身為板主應該要說明清楚,
「偷渡」的方式違反何項板規,以昭公信,不是嗎?
用這樣的「偷渡」的字詞,某種程度上讓我誤解,
我這樣是不是也是偷渡,會不會違反板規,
近而讓我心生畏懼,使我不敢出面建議板務。(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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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6-24T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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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06-28T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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