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婚後小孩扶養費?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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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個性不合,以自行寫好離婚證書.對方卻要求小孩如歸我,不得上安親班,不得他人接送上下課!否則要將孩子帶離開!且說不給生活費!有誰懂得這方面的知識,可以給我意見嗎?我如沒找工作,怎麼有收入?對方的要求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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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7-11-13
離婚的男女,離婚的協議書,一定要用新考量到每一個條件,包含贍養費的支付、撫養費的支付等,只要有協議的結果,就有依據可以請對方執行;若對方刻意耍賴,也可以依此協議請法院強迫執行。如果您的生活沒有身陷困難,您就沒有辦法要求對方支付贍養費;然而雖然無法從前夫那裡獲得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