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過年年假,人事局是宣佈休到國曆2/2嗎? - 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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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假剛好遇到星期六日(除夕及初一),所以補兩天假到2/1及2/2,週休二日ㄉ公司就沒補假嗎?我們公司ㄉ老闆很過分,那兩天要扣我們ㄉ特別假,請問可以申訴嗎?該如何申訴?
Update:
今天人事主管打電話至勞工局詢問過ㄌ,只要是當年度ㄉ總休假天數超過110天~114天內,這兩天假(2/1及2/2)雇主可不補假,這樣聽起來去申訴ㄉ話也沒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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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wig avatarHedwig2006-01-15
勞委會在94年12月30日曾於勞委會網站發佈過新聞稿,依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第1項之紀念日、第2項之勞動節日及第3項之春節、民族節日、端午節、中秋節、農曆除夕、臺灣光復節如適逢例假,皆應於假期之翌日補假一日,前經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內政部74年12月18日(74)台內勞字第366675號函釋在案。民國95年的開國紀念日(1月1日及指定應放假之1月2日)及農曆春節假期(1月29日至31日)如適逢勞基法第36條所定之星期例假日,則翌日應補假一日。
事業單位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規定之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予勞工放假;民國95年之開國紀念日(1月1日)以及農曆春節假期(1月29 日)如適逢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規定之例假日時,均應於假期後之翌日(即95年1月3日及95年2月1日)補假一日。
事業單位依照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辦法者,則依人事行政局發布之9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規定辦理。
所以你可以上勞委會網站查詢,並將本篇新聞稿拿給你的老闆看,替你還有你的同事們爭取應有的假期。
Agnes avatarAgnes2006-01-14
容容+1
一般都會比照公家機關補假的!(2/1,2/2)
Agnes avatarAgnes2006-01-14
您好~~
我公司也是週休二日,比照公教機關啊~~
2/1.2/2是補除夕及初一的呀~
人事行政局是有公告說95年起均不再補假,但農曆春節除外哦~~
我在公司擔任的是人事部份啊~~
至於申訴事宜,請您可以直接打電話至當地的勞工局(原叫:勞工科)查詢,
休假問題也可以上網至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哦~~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