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關於刑事的一些法律問題。 - 生活Yuri · 2010-05-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在去年的時候,我跟我男朋友分手。結果他不想要分手,可是我已經跟別的男生在一起了。然後,他就帶我去他家,假借要查資料。後來,我跟他發生了關係。當下我很不願意,也盡力反抗!最後他得逞了。還給我拍了裸照。(但是我後來已死威脅他,他就刪了)隔了一天,我打電話報警。告他強姦罪。我�生活All CommentsNecoo2010-05-11供詞反覆,最容易被檢察官質疑,你若繼續拿不定主意,很可能會被控誣告(性侵害的誣告很常見)。事實只有一個,被侵害或是自願,兩者其一,沒有什麼半強迫、半自願的說法,所以,要告,就必須堅定立場;不告,就私下和解,試著用這方式來解決。因為性行為是事實,非自願,但是希望給對方�Brianna2010-05-08法律是不管情感的。所以首先,你要切割法律和情感,也就是當你想要躲在法律保護傘底下時,就別夾雜個人情感因素在裡面。尤其他現在對你好,是因為訴訟中,假如沒有訴訟,他會變成什麼樣子,誰能預料的到?性交是事實就是事實,但是有沒有這強制性交事實存在及是不是達到強制性交,是法院要Related Posts恐嚇取財加傷害罪家裡似乎不適合養狗跟家人的爭執拜託幫幫我2010好書推薦本人臥病在家套房裡的廁所門破一個洞現在可以申請的生育補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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