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取財加傷害罪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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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幫我解決一下我的問題我去幫我一個朋友討錢(我朋友有說討到會分我)我有動手打對方(對方有皮肉傷)我跟對方說這句"妳錢哪時候要還給我搞失蹤好幾天少年隊把我打:兇悍:"妳錢哪時候要還給我搞失蹤好幾天這樣有算恐嚇取財麻?如果有會怎麼判?請各位大大幫我解決一下我的問題小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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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 avatarJake2010-05-11
是你朋友的債務,不是你的債務,何必貪圖金錢而忙?討債像你這樣使用非法方式討法,被害人反過來告你,你就準備賠償被害人傷害醫療費及慰撫金了,而你朋友不用吃上官司,何必出手做這種拿捏不準就犯法的事。你說"妳錢哪時候要還給我搞失蹤好幾天",這樣的內容尚未達到恐嚇使被害人畏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5-11
那要怎麼做?在法官檢察官面前要怎說?能教導我嗎?我即時通:orz60003...Showmore
Carol avatarCarol2010-05-11
算!但由於是未滿18歲,所以最多必須進少年感化院或保護管束,這要看警方有沒有移送或對方是否有提告,要債只能開口到不能動手或恐嚇對方,這些都是不智之舉,要債要透過法律途徑去要比較正確,這樣動手動口搞到最後反而不是對方要還你錢,是你要賠錢給對方還得吃牢飯。
Oliver avatarOliver2010-05-08
李先生你又來啦!同樣的問題,同樣的問題又出現了...基本上未足18,記得再法官跟檢察官面前口氣好一點,禮貌多一點,換取保護管束的時間較短的機會,在他們面前,耍艋舺是沒用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