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是建立在小老百姓的痛苦上嗎?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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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某新聞台,只憑著民眾透過行車紀錄器拍攝的畫面投訴也沒收錄到聲音,畫面也模糊也不求證當事人,就直接看圖說故事雖然違規停在紅線是我方確實違規但是全台灣的司機為了卸貨停在紅線,大家都是是無可奈何的但惡劣的是新聞台憑著無法辨識的影片畫面就在新聞說我方手持行動電話開車我方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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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09-12
這的確造成你在生活上不便假設性:你的確沒有這樣做你可以提告毀謗罪當下你如題打的:對方指你手拿手機說電話手機都會有發訊號幾點-幾點這部分可以去電信業者那邊查手機發訊位子提出有利證據下可以與律師協調可以提告不但可以叫他賠償精神上損失與登報道歉你本人或其他你跟他要求事項2010-09-09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09-13
每則新聞報導不是都有註明記者是誰嘛?那就是為了表示對此報導負責而著名的。如果你說畫面不清不楚,你與公司都能告該記者毀謗罪,且民事賠償部分可要求該記者登報道歉。之前有周刊因為對藝人做了不實報導,而被法官判賠1000多萬,所以你如果提告的話,保證百分之百你站的住腳。還有一點,��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9-11
唉...每天都在上演相關的事情,這世界真是令人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