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中午12點半左右,
在林森路B&Q前面我爸爸掉了一支PADFONE,
據停車收費員說是被這位先生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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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他以為是這位先生自己掉的手機)。
我們也報了案,一直打電話卻都沒人接。
我爸爸當了二十幾年省吃儉用的公務員,
都捨不得給自己買點好東西,
這支手機是我跟我妹妹合資送他的,
他一直都很珍惜。
雖然這兩張只是背影,
但希望能夠找到這位先生,
請他把手機還給我爸爸,
或者交給中山派出所也可以,
我們相信這位先生不是有意的,
只是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撿到的手機。
拜託大家幫我們找他,並請他交還手機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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