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問題很煩惱拜託大家了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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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5月租下一個分租店面房東是二房東房東說大房東不讓他分租~所以要說我是他侄子才可以做了1年又到了要簽約的時候(我們是一年約)我們才做一年二房東說要漲1萬(超不合理)因為大房東給他漲兩萬所以要我們分擔1萬但分租店面才6坪但二房東的事180坪憑什麼我們平分且二房東做了7年才第1次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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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6-04
民法第四百二十二條(不動產租賃契約之方式)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轉租之效力)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
Kelly avatarKelly2011-06-08
契約就是合者成,不合則兩散........誰也強迫不了誰,當初契約沒寫清楚不能轉讓也不代表就等於反面解釋能轉讓(這法又法明文規定應如何處理)所以還是依約來走,你也不需哀求,雙方就爭議的地方(漲價、轉讓)協議好就好.協議就是雙方各取所需互有妥協退讓來成事當初要簽約,投入成本時本就要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