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事務所的"親民"服務 - 台北松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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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我不清楚為什麼之前po的文,會有人認為我小題大作而針對性指責著「難道燈關
了就全瞎了嗎?」這麼情緒化的字眼。

  我想,我在文中很清楚表示一位女士正在看文件,在這裏我想我還需要強調著形容一
下。

  那位看文件的女士戴著老花眼鏡,桌上擺著厚厚的一疊文件,一張一張的慢慢看著,
我想,大家家裏難免都有老人家動作比較慢或是視力比較不好,需要良好的閱讀環境,
而那位戶政小姐或許年輕氣盛,比較沒有那麼圓滑的處理事情能力,才會有如此針鋒相對
的對話發生。
  
  根據戶政事務所的回函表示,他們會留一小部份的等候區的燈光,而其餘等候區
則是會關燈。如果事發當時,那位戶政小姐能夠好聲好氣「事先說明」因為政策的關係,
中午時間會關閉某些位置的燈光,請位於會關閉燈光區域的民眾移位,而如果那位女士移
位不方便,而能體貼的幫忙搬那一疊厚厚文件,難道今時今日還會發生這麼一件讓人不愉
快的事情嗎?

  這件事我相信已經會讓該戶政事務所人員有所警剔,也就算告一段落了,希望各位也
能理性看待這件事,可千萬別組團去參觀,連累到了其他態度都很好的戶政小姐們,那我
罪過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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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刪除松山戶政回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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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1-16
除非已經得到對方同意,否則不要任意公開他人給你的信件
Sandy avatarSandy2013-01-19
我想…這是公文,而不是私人信件…
Susan avatarSusan2013-01-23
很難說
Megan avatarMegan2013-01-26
就算是私人信件公開會怎樣?
John avatarJohn2013-01-30
觸犯著作權囉!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2-03
樓上,要不要去查一下hsinyeh大的po文跟推文啊 XD(如ask版...)
Thomas avatarThomas2013-02-06
樓上,要不要先去查查著作權法啊?他的po文和事實一點關係都沒
Belly avatarBelly2013-02-10
有吧?(我指的是這篇的事實)
Yedda avatarYedda2013-02-14
沒啥好吵的啦 蘋果還不是常公佈政府的回函
Annie avatarAnnie2013-02-17
我只是好奇hsinyeh大是想當姜太公啦,好玩才推文的,沒要戰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2-21
我懂你意思了XDDD
Kumar avatarKumar2013-02-24
....還姜太公咧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2-28
公佈戶政回函沒有什麼著作權法問題,也沒有個資法問題
Linda avatarLinda2013-03-04
樓上正解!
Olive avatarOlive2013-03-07
hsinyeh大是法律能者
Hedda avatarHedda2013-03-11
公開私人信件可能要考慮有沒有妨害秘密問題倒是剛剛查了一下hsinyeh的回文,蠻淺顯易懂的法律回答尤其是關於公訴罪自訴罪這部分,我倒還想到一個被濫用的
Olive avatarOlive2013-03-14
名詞:"我保留法律追訴權",要告就告,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就是沒辦法告了,這種法定不變期間除非有法定中斷事由,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03-18
期間過去就是過去了,根本就沒有保留的問題
Olive avatarOlive2013-03-22
公文當然不受保護,問題是這封信是寄給原po的,很難說一定是公
Lauren avatarLauren2013-03-25
文。法律是用來講理的,不是拿出權威來嚇人的。
Wallis avatarWallis2013-03-29
我也只是提醒原po,沒要戰的意思。如果我有說錯還請指教
Kama avatarKama2013-04-02
著作權保障公開發表的權利(著作權法15條)。所以公開私人信件
Ula avatarUla2013-04-05
是不行的,但這裡是不是公文我不知道。當初原po公開的信件是以
Isla avatarIsla2013-04-09
人名+機關名署名,所以我才回「很難說」。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4-12
但可以肯定的是,此處和妨害秘密、公訴、自訴一點關係也沒有。
Puput avatarPuput2013-04-16
不是講一大堆話就表示很懂好嗎?
Hedda avatarHedda2013-04-20
我的推文單純是聊天,有人規定文章裡面的推文不能聊天嗎?
Adele avatarAdele2013-04-23
至於法律懂不懂,反正我也不是拿來考你,更不是回應你,回那些東西你是在激動什麼?
Necoo avatarNecoo2013-04-27
而且沒人要和你戰,也沒人要引戰,真不知道是在激動啥
Enid avatarEnid2013-05-01
我是不覺得我很激動啦!只是你既然認為我說錯了,那我就再解釋
Jack avatarJack2013-05-04
算了,不用解釋啥,我沒說你說錯什麼
Erin avatarErin2013-05-08
清楚。可能我口氣不好,那我向你道歉。我會這樣的原因是我本身
Noah avatarNoah2013-05-11
討厭別人搬出某種權威
Ida avatarIda2013-05-15
我沒搬出什麼權威,我回那些推文也不表示自己是法律權威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5-19
只不過是剛好想到所以順便打出來釐清一些錯誤觀念,我還沒那個能力可以自稱權威
Puput avatarPuput2013-05-22
OK,既然你認為你沒搬,那應該是我誤會你,對不起。如果除此之
Jack avatarJack2013-05-26
外,我有搞錯的地方,還請你指教
Emily avatarEmily2013-05-29
但我建議你還是多讀點書再來幫大家澄清錯誤的觀念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6-02
樓上這句話難怪別人誤會,也許換種口氣較好,其實我想問的是這
Wallis avatarWallis2013-06-06
回函真的算著作權的客體嗎?寫有承辦人就不屬公文定義?好奇...
Poppy avatarPoppy2013-06-09
口氣是互相的。他第一句的口氣也不是很好,但我的確口氣不好。
Selena avatarSelena2013-06-13
我也不知道公文明確的定義是什麼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6-17
口氣明明就很差,而且我的推文原本就是聊天,到底哪裡口氣差?真不知道以閣下的語氣相較,我的語氣是哪裡差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6-20
居然還要人多讀點書,我的推文有哪句話眨低你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13-06-24
所以也請參考著作權法第九條,公文程式條例,刑法第10條第3項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6-27
還說得出口氣是互相的,反正版友可以分辨得出來究竟誰有問題,這種人....不想再理了
Edith avatarEdith2013-07-01
除非今天這事情不屬公務... XD
Lydia avatarLydia2013-07-05
召喚欣葉大來打分數給評語吧...
Gary avatarGary2013-07-08
這讓我想到最近有人嗆教育部長,結果新聞只把重點放在口氣上
Carol avatarCarol2013-07-12
我只說不是很好,也沒到差的地步,而我自己口氣不好。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7-15
嗯推樓上這句,但承認自己的不足是種謙遜,不是認錯,不會丟臉
Susan avatarSusan2013-07-19
那我們可不可以不要再討論口氣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7-23
好啦 一人發兩顆 Airwave 嚼一嚼改善口氣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7-26
樓上,依據你引的,公文的確不受保護(我前面也說過)。然而,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7-30
戶政機關的主要職責並不是寄信解釋關燈的問題,所以有模糊地帶
Doris avatarDoris2013-08-03
同意,看怎麼見解
Lily avatarLily2013-08-06
。至於hsinyeh的推文,我假設他沒搞錯,那麼他應該只是單純詢
Bennie avatarBennie2013-08-10
.....誰語氣比較差很明顯 還互相勒= =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8-13
但如果我說政府機關的主要職責是"為人民服務",就...
Agnes avatarAgnes2013-08-17
問,不是反問。私人信件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8-21
如果台電關閉免費K書室(的燈光),跟政府處室關燈妨礙(不一定是
Delia avatarDelia2013-08-24
故意)人民填寫公文表格,何者較屬公務範疇呢?
Dora avatarDora2013-08-28
後者!但是寫信道歉又更遠一點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9-01
今天如果那人是在看報紙被趕,可能就沒這問題了吧,嘻嘻...
Bennie avatarBennie2013-09-04
是的,所以有官署名又有承辦人,所述之事又是公務,算公文還是私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9-08
人信件?另一個疑問是是否用電子方式回覆就不算公文書呢?
Dora avatarDora2013-09-11
可能還是要有更多的例子才能判斷。不過電子郵件算文書,這倒是可以肯定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9-15
講到這裡發現忘記欣葉大的問題了,撇開這例子,如果公佈純私人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3-09-19
信件到底會如何?
Jake avatarJake2013-09-22
侵犯著作權,負民事責任
Mary avatarMary2013-09-26
按我的猜想,欣葉大會這樣問你是有原因的...XD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09-29
願聞其詳。老實說,我只修過一個學期的智財導
Elvira avatarElvira2013-10-03
感覺答案在這篇 http://ppt.cc/xrN~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10-07
這才是正解啊!
Callum avatarCallum2013-10-10
但這篇跟戶政這例子合起來看,似構成合理使用了,所以...XD
Sandy avatarSandy2013-10-14
嗯,的確
Adele avatarAdele2013-10-18
有人不懂裝懂被打臉在惱羞。。。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10-21
又不是只要寫出來的東西都是著作...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10-25
http://tinyurl.com/azbx3bu 我是很難想像這種回覆問題的信件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Dinah avatarDinah2013-10-28
to lovelyshu :所謂的保留很好笑的原因是 無從拋棄的東西你根本不用強調是不是被保留 你不想保留也會在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11-01
不過要拋棄的話的確可以用迂迴的方式得到 就是提出告訴以後再去撤銷 就有一事不再理的原則適用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11-05
另外回給fyh 實務上著作不需要獨立創作而且具有"創新性"
Hedwig avatarHedwig2013-11-08
我看這種私人信件回文答覆得很難符合著作權法對於著作定義
Una avatarUna2013-11-12
所以azdy大鏈結裡面所說的侵害著作權的原因是因為...他在信裡面寫小說阿.........
Erin avatarErin2013-11-15
btw 情書其實也多少具有創作性ex.你是我上廁所時的衛生紙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11-19
即使寫得很爛但是我們不歧視文章寫不好的人,所以仍受保護
Irma avatarIrma2013-11-23
感謝欣葉大的回應,這樣的語氣與回應才是合理的推文方式而不是某人讀過一點書就有所自恃叫別人多讀書
Connor avatarConnor2013-11-26
感謝hsinyeh大的回應。所以即使是私人信件,還是要看內容來認
Carol avatarCarol2013-11-30
定有無保護價值就是了。雖然可能會有模胡地帶,但實際上似乎就是如此
Leila avatarLeila2013-12-04
原因很簡單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著作 但是喇賽之類的東西一般人都不會認為這是著作 所以自然不受著作權法保障著作權法並非保護書信而設立的
Jacky avatarJacky2013-12-07
給欣葉大讚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