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父親的債權人告了....急急急 - 大掃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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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ristine
at 2010-08-1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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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老爸十年前有一筆債務,因為父親現在名下完全沒有財產〈只有一堆負債,可以執行的也都被執行了〉,所以對方〈債權人〉就告我,說是我現在住的房子是我老爸出錢幫我買的,對我要求我返還贈與.
問題是已經十年了,當初付款的相關資料大掃除時早丟了,而且當時是付現金,也沒有什麼轉帳記錄.但是開庭時法官說要我拿出證據證明錢是我付的,我只有拿出跟銀行貸款的資料,至於頭期怎麼支付的資料就沒辦法拿出來了
我實在覺得有夠悶的,為什麼不是告我的人提出證據說我老爸有拿錢給我買房子.卻是我要想辦法去找十年前的東西.又不是每個人都會把這些留著.
難道債權人的一句“合理懷疑”我就要被判死刑了嗎?老爸是老爸,我是我,老爸在外面花天酒地.賭博所欠的錢,為什麼都要我來還.我真的快煩死了.
請問各位大大,這個官司我有機會贏嗎?法官會因為我拿不出證據就自由心證認定錢是老爸給我的嗎?雖然已經爬文看到別人也有類似的問題,不過,好像都沒有人可以回答,所以決定自己發問看看.如果有法律背景的大大,幫忙回答一下好嗎?感激不盡^^
已更新項目:
感謝各位達人的幫忙,
因為老爸的這個債務糾紛是最近才被判決確定,所以時間存續上沒有超過十年.
購屋當時我雖然已經成年,但因為剛出社會2年,法官認為我能力不足以購屋,所以對我提出質疑.但是我當時一直有工作,雖然沒有繳稅記錄〈公司避稅都直接給現金.沒有扣繳憑單〉但有提供法官我的勞保證明.
2 個已更新項目:
TO~阿龍大大,
我有舉證當時我有工作有收入,只是無法拿出所得清單.
但是對方明明什麼證據也沒有,法官為何執意要我證明資金的來源,
為什麼他說什麼我就要證明他說的不對,而不是他來證明他的說法.
3 個已更新項目:
TO~土狼大大,
對方是以有傷害債權之實而代位請求返還贈與,
但他並沒有辦法證明老爸有贈與我金錢一事.
而我也無法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當時付頭期款的是我,
那這樣的話法官要怎麼判呢?
難道我真的又要代替老爸還錢了嗎?
一但我輸了,老爸的債主又會一個一個來找我了,我真的很擔心..
4 個已更新項目:
TO企鵝大大,
我有跟法官說頭期的錢是以現金支付,沒有留單據,但法官還是要我提證明〈不是都說了沒留嗎?還要怎麼證明?〉
貸款的部份沒問題,銀行有給我繳息清單做為佐證.
主要是頭期款的錢沒辦法拿出有力證據,我跟法官說時間太久找不到當時付款的資料,他都不相信我.但這是事實啊~~~~~
5 個已更新項目:
TO ice大大~
當時我22歲,已經專科畢業出社會工作2年了.
6 個已更新項目:
真的很謝謝大家幫忙~
TO~ 阿龍大大,
之前的公司已經不在了,所以沒辦法找人>__<
TO~土狼大大,
對方一直都沒有證據,他跟法官說他是合理推斷,
〈因為當時我年紀尚輕〉
所以法官才要我提證反駁..
TO企鵝大大,
法官的確是以我的年齡所以心證要我提出收入證明,我沒有存款證明,但是我有提出以前公司給的薪資條及勞保記錄,以佐證我當時的確有工作.
但奇怪的是,法官還是要我說明資金的來源.要怎麼說明,不就是自己賺的嗎?
7 個已更新項目:
TO~鴻旗地政士事務所
父親並沒有移轉產權給我,房子是我買的
登記謄本上記載的登記原因是買賣沒錯,
但我是向沒有關係的第三人購買,與父親根本沒有關係.
前屋主我們也都不認識.
8 個已更新項目:
其實我現在的問題是,要怎麼讓法官相信我有能力支付頭期款,
雖然我的薪水不高,但我的年所得比頭期款要多一倍.〈有薪資條可佐證〉
為何法官還是不能判決.難道年輕就不能買房子嗎?
更何況才一百多萬的老房子,又不是什麼豪宅...
9 個已更新項目:
TO~土狼大大,
您的話真的讓我安心不少,
我想對方是提不出證據的,因為那本來就不是事實
不過如果是有判例的話,至少我會覺得機會大多了...謝謝您^^
TO~企鵝大大,
我有請律師幫忙寫答辯狀了,只是開庭時,法官很兇,一直叫我要證明..
連幫忙我的律師都說法官很奇怪,一直要我提供資料,卻不叫對方拿出有贈與的事實.
所以我才會很心急的要想辦法找資料.雖然心裡覺得委屈,但又怕法官到時會以自由心證讓我敗訴.
10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大大們這麼耐心的回答我的疑惑,因為彼此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大家卻願意花這麼多時間來幫助我.........真的很謝謝大家^p^
我一定會趕快靜下心來把大家的建議做一個整理,在此,真心的謝謝每一位無私幫忙的大大.謝謝您們~^__^~~
11 個已更新項目:
TO~土狼大大,
謝謝您,我一定會把您的意見跟律師說明的..
我想這是很有用的意見.
不過您怎麼那麼厲害.審理這個案件的法官真的很年輕耶~
TO~企鵝大大,
我也很擔心法官會以他自己所謂的心證做判決.
所以根本我不敢與法官有什麼衝突
一開始律師也說這是個很明確的案件.並不會很棘手
但是後來看到法官的態度,我知道連律師自己都開始覺得不安了.
問題到底出在哪裡,證據難道可以視而不見嗎?
不知道為什麼,面對這樣的情形,漸漸的,我對司法也開始產生了懷疑.
12 個已更新項目:
TO~JAY--陳化義律師助理
其實,房屋的過戶資料明細我有交付法官
前屋主是無關係的第三人,這點也沒問題
之後的房貸也是由我支付〈有銀行證明〉
我當時有工作.有收入〈勞保,薪資條佐證〉
除了付頭款這件事沒辦法舉證完全〈畢竟過了八年,東西都丟了〉
還有什麼我可以做的呢...
13 個已更新項目:
老爸的債務是十年前的事,直到最近才判決確定.
而我買房子是在八年前.

All Comments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0-08-22T20:23
債權人代位請求返還贈與.債權人撤銷無償行為訴權
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
本應分別判斷
但由於這兩種訴訟都屬於積極之訴
原告須負先證責任
所以原告就其主張事實
應先舉證以實其說
債務人的時效抗辯固為一種攻防發方法
究非萬全
因此
建議版大先看一下債權人訴之聲明及其事由
再予答辯較為週全
不可落於債權人之訴訟技巧而疲於舉證活動
若尚有疑問
歡迎補充發問
2010-08-19 14:49:47 補充:
沒關係
原告要負先證責任
債權人要先證明贈與事實
不能憑空想像
他敗定了
如果妳輸了
找我
我幫你打贏
不用錢
2010-08-19 14:53:08 補充:
你不用想你要辯駁證明什麼
民事訴訟被告不用負積極證明責任
放心
2010-08-19 19:03:13 補充:
原告不能證明有無償行為
如何聲請撤銷
版大無須證明有何購屋能力
這是有判例的
勿疑
2010-08-19 20:49:28 補充:
那可以請律師幫您再寫一件答辯狀
指明判例及最高法院判決意旨
原告未負先證責認
縱被告舉證有瑕玷
原告之訴仍應駁回
強力以此置辯
現在很多年輕的法官
想法很奇怪
有時判決也很奇怪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0-08-20T17:17
那就是你少了一樣東西給法院!你把房屋的過戶資料明細調出來!就足以證明從頭到尾房子都是在你名下並非你父親贈與!也非你父親藉用你的名義購買!而你也有提到是跟沒有關係的第三人購買!如果法官堅持要你提出頭期款的證明的話你可以向法官請求向地政單位掉越前任屋主的詳細資料後再向戶政單位掉閱前任屋主的戶籍謄本請求前任屋主出庭作證!
2010-08-21 00:21:48 補充:
那就要看你答辯狀的內容怎麼寫了!一般來說要寫答辯狀都是要針對對方的起訴狀以及開庭的狀況去寫!當然最好是寫的時候是你自己寫或是請人撰擬的話你在旁邊邊看編寫!這樣才會比較準確!而且請撰擬書狀的話可以有一個好處就是法律用詞可以用的上!比較有效果!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的話也歡迎您來信發問!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0-08-23T07:08
首先,先釐清一件事情,請問該房子當時你父親把產權移轉給你是用什麼方式?也就是說,登記謄本上記載的登記原因為何?
如果登記原因是買賣,你必須提出當時買賣價款支付的證明,才可以對抗債權人以妨害其債權為由提起回復所有權的訴訟.
如果登記原因是贈與,那麼我想你要贏得訴訟的機率很小,債務人(你父親)無償移轉(贈與)財產給你,有損害債權人的權益,債權人請求撤銷贈與行為及撤銷因該行為所為之登記,如果你提不出有力的證據證明有價款給付的話,要勝訴很難!
至於舉證,如果你的房子登記原因是贈與,那麼登記謄本就是銀行的舉證,只能說當時你們登記原因沒有用買賣,也沒有把價款支付證明留下可以對抗銀行.
民法第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
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
,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
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2010-08-19 17:10:28 補充:
我承辦類似案件的經驗是,除非有很明確的價款支付流程和支付證明,否則,債權人通常都是勝訴.
2010-08-19 17:13:43 補充:
你付現金給你爸,你爸現金拿去哪了?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你爸有現金流向,時間點符合當時移轉產權的時間,也可拿來當價款支付證明.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0-08-23T18:51
你十年前是幾歲?我總覺得對方應該是有理由認定的?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0-08-21T07:58
你好?
板大你別傻了.....原告告你的房子是你爸爸贈于的....
原告是要舉證的~~~而不是你要舉證這個房子不是你爸爸贈于的~
你要寫份答辯書狀...
最重要的部份可能會傳訊你的父親當證人....你的父親的證詞可能攸關此案勝算
如何~~.
只要你跟你父親溝通好...再擬一份答辯書狀.一同上法庭跟法官說明房子是你
辛辛苦苦賺來的..不是父親贈于的還有最有利的證據是~~你要到國稅局清列從你
有房子到現在的稅單.這可以證明國稅局並沒有向你課徵...贈于稅.
若是法官要你拿出證據房貸是你付的....你就回覆法官:你已經提供國稅局的稅單
ˋ證人.這可足夠証明房屋是你的且是由你付款的.付款方式都是現金支付.因為
支付無誤收據只保存一段時間就銷毀了.
而後你要反駁向法官陳述...被告要求原告要提出相關證明..證明被告的房屋是爸
爸贈于的.否則這項指控視為子虛烏有 !
2010-08-19 15:43:59 補充:
板大你是否可以找到當時你服務過的公司?
說明你的處境~~~讓公司開立一張曾經在此服務過的證明以及月新多少給妳.證明你所
言非假如果可以的話?.....那你贏這場官司你有百分之90幾的希望.如今法官的懷疑是可
以想見的.因為你太年輕不可能有錢買房屋.原告就是看準這一點要你一槍斃命.因為法
官的懷疑變成你要向法官舉證.法官有自由心證所以換成你不舉證是不行的.
有在職證明或者當時存款<簿>銀行所出的明細表都可以證明.
只要你能證明當時你有工作...只要能證明這一點那你肯定穩贏無疑...
你ㄝ可以在法庭主張讓以前公司的主管出庭證明!
2010-08-19 18:55:04 補充:
唯今之計.....你要擬一份答辯書狀..
律師ㄧ般行情在4000~~~7000不等 !
因為你的佐證的要件都有了....如今只差書面正式提出 !
書面答辯書狀向證明一樣....法官不能等閒視之...
應該沒問題了...若有問題...請補充 !
2010-08-19 21:32:54 補充:
我ㄧ開始就知道法官粉明顯的偏袒原告....
本來舉證的事原告...到後來卻換你要舉證...艾.....金害..!
這不只是你的問題而已...這是目前我國事訟制度出現粉嚴重的問題...
現在你只能自求多福....不要跟法官正面起衝突...
.連你的律師都覺的粉奇怪了...這時有點急手...
現在你面對的不是事訟程序....ㄝ不是法律了...
下張的答辯書狀...一定要強調原告有義務主張舉證的被告有何不法?.而被告卻沒有義
務舉證自己有何不法?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0-08-20T22:25
您好:
說是您現在住的房子是您老爸出錢幫您買的,對您要求您返還贈與.....
依照民法撤銷贈與除斥期間是十年...他過十年已經無權請求....
買房子時您成年了嗎?您當時有工作上班(所得)嗎?如果有花小錢請人寫一份書狀向法官報告...您應該不會輸...放心...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0-08-20T11:26
對方主張有利情事,由對方負舉證責任,不是空口說白話!
所以是債權人要先舉證,為什麼他認為房子有被你父親出過錢,然後你在針對他所舉的證據跟主張提出反證,法官怎麼會讓你先舉證?
除非是依職權調查,但這種情況你可以聲明異議法官指揮訴訟不當!
再者,你同時可以主張撤銷權已罹於時效,那法官就不會調查後續部份了!
再來你父親留下的債務,如果是短期時效的,例如買賣東西的價金,時效僅兩年,逾越時效你就可以抗辯了!!

我的筆電螢暮壞掉了!請問發生了什麼事?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0-08-17T00:00
不好意思.
我的電腦在大掃除時被家人收起來了!
過不久後 我突然想起來有檔案要用,去把它拿出來時.
螢幕就變成三小塊[分成三部分了,就像是設� ...

請幫忙日文翻譯中文(急)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0-08-11T00:00
http://star-studio.jp/kitagawa-keiko/
(這是北川景子的BLOG)
みなさんこんばんは!
昨日はあいにくの雨で撮影が中止になり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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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chael
at 2010-08-1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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