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問題請問.但是上網找.還是有點霧沙沙.有3個問題想請問.
和汽車擦碰.有受傷.也報案.唯一不足的是.被好心的路人移動機車.
1.警察問我要不要提告過失傷害.(我回不要)(心裡是希望對方自動提出理賠事宜)
如對方一直沒動靜.那我是否要提告?.還是到調解委員那裡處理?
2.對方有喝酒(有酒精反應.但沒達標準).警察是說.只要喝酒肇了事.就是要“送”
這個“送“是什麼意思?送法院還是地院嗎?(本想和對方談一下.警察是說對方不能回去?你要等他嗎?要到明天早上了.Why? 當是晚上快11點了.想快點回家.也就沒留下來和對方談)
3.如果對方真的是送地院還是法院?是不是地院會通知我到庭.了解當初車禍事宜?
還是這案子只到報案.筆錄為止?剩下由雙方去協談?
謝謝
Update:
是在有點像 ㄑ 型的路上擦撞.汽車是過尖端點時.開的太過外側.把在機車優先格的我A到.....2車是同方上行使..過彎發現汽車貼近..來不及了...就....受傷了
和汽車擦碰.有受傷.也報案.唯一不足的是.被好心的路人移動機車.
1.警察問我要不要提告過失傷害.(我回不要)(心裡是希望對方自動提出理賠事宜)
如對方一直沒動靜.那我是否要提告?.還是到調解委員那裡處理?
2.對方有喝酒(有酒精反應.但沒達標準).警察是說.只要喝酒肇了事.就是要“送”
這個“送“是什麼意思?送法院還是地院嗎?(本想和對方談一下.警察是說對方不能回去?你要等他嗎?要到明天早上了.Why? 當是晚上快11點了.想快點回家.也就沒留下來和對方談)
3.如果對方真的是送地院還是法院?是不是地院會通知我到庭.了解當初車禍事宜?
還是這案子只到報案.筆錄為止?剩下由雙方去協談?
謝謝
Update:
是在有點像 ㄑ 型的路上擦撞.汽車是過尖端點時.開的太過外側.把在機車優先格的我A到.....2車是同方上行使..過彎發現汽車貼近..來不及了...就....受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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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方有喝酒(有酒精反應.但沒達標準,依現行法律規定對方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依法要移送地檢署偵察。
三、對方送法院只是觸犯公共危險罪,依法要移送地檢署偵察,跟你的車禍無關,法院並不會因為警方移送而主動替你偵辦車禍過失傷害案,因為你要提告,法院才能受理。
所以本件你還事先和對方談,因為依你所陳述,對方的過失(肇責)應佔大多數,,請對方理賠你的損失。
上我部落格參考相關處理流程,再留言...說明詳細經過綜合你的問題...再給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