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刪
就我認知
該票劵一賣出就直接撕掉截角 實際上買受人並未使用該服務
該票劵賣的是什麼? 賣的商品是泡湯 而不是那張撕掉截角本身的票
那買方並未使用泡湯這項商品 為什麼不能退? 顯然不合理
泡湯並不算一樣財物的購買 而應該屬於勞務或其他分類
自然不應該以買車或手機的例子來比對
當然 售票員老闆可能根據賣出票劵對帳 但把票收回來賣給下一人就好啦
還不是一收完錢就撕掉截角 有什麼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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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認知
該票劵一賣出就直接撕掉截角 實際上買受人並未使用該服務
該票劵賣的是什麼? 賣的商品是泡湯 而不是那張撕掉截角本身的票
那買方並未使用泡湯這項商品 為什麼不能退? 顯然不合理
泡湯並不算一樣財物的購買 而應該屬於勞務或其他分類
自然不應該以買車或手機的例子來比對
當然 售票員老闆可能根據賣出票劵對帳 但把票收回來賣給下一人就好啦
還不是一收完錢就撕掉截角 有什麼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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