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請問法院訴請離婚的要點? - 生活

Table of Contents

想請問有法律知識ㄉ大大~父母因賭債已經分居10多年ㄌ(父親拋家躲避)~父親沉迷賭博~背債上千萬~我們從小幫他還債至今尚未還清~沒想到父親最近又有新ㄉ債務要我們背~媽媽年級也大ㄌ~我們3個小孩也都成人ㄌ~實在不想再替他背債~只想跟媽媽好好過平靜ㄉ日子~媽近日曾跟爸提離婚~但他不答應(應該是��

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07-03-02
依據民法第四編第二章第五節第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者。二與人通姦者。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
Emma avatarEmma2007-02-28
你母親可依民法1052條第二項重大事由.無法維持婚姻.提起裁判離婚...2007-02-2820:11:54補充:如果他有騷擾或恐嚇你媽的事實.趕快去警察局聲請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