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酒駕酒測值達0.26,觸犯公共危險罪,相關程序問題.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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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於6/4凌晨喝了酒後騎車,被警察攔查酒駕,酒測值達0.26,警察有告知超過0.25已觸犯公共危險罪,之後就被扣車以及帶回交通大隊的警局偵訊作筆錄。做完筆錄後半夜就被送到分局壓指紋以及照相,在分局待了一晚後,一早就被送到地檢署,做簡易的開庭。在簡易庭上,檢察官先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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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a avatarDelia2015-06-26
現在有幾個問題:1.請問酒測器只能吹一次嗎?我當時要求吹第二次被拒絕→沒任何規定須給第二次酒測。2.警察攔查當下警方只給我喝小罐的水漱口我當時有發問可以去買大罐的水來喝嗎?被警察拒絕真的不能自行買水喝嗎?→警員已依規定給一瓶瓶裝水了,沒規定須肉行為人自行去另買水喝,太小瓶,那
Megan avatarMegan2015-06-26
緩起訴是檢察官職權,現已聲請簡易判決,已沒有緩起訴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