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請問警察是呼弄我嗎?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社區噪音)!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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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附近有人製造噪音,請管區警察前去勸阻N次無效,查了雅虎知識+相關法令知識後,在今天打電話給管區警察說,請他們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結果警察回說:"這需要報案人連同警察一起到現場,才能開單"請問該名員警的回覆是正確的嗎??法律的設計跟執法的過程不是應當要詳實保護報案人嗎?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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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03-03
您好,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再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9條:本�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3-02
如果該噪音屬社秩法範疇,不連續性噪音,實務上(可參考簡易法庭資料)都須有檢舉人會同(理由學行政法的大大已說明),而且大部分法官甚至都會要求員警有會同環保單位執行分貝檢測。如果該噪音屬經常性,建議你應該請環保單位處理才是正途,畢竟噪音本來就是環保局業務。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2-27
我覺的警察講的是符合學理的。社維法的本質是行政處分,依據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行政處份做成前應踐行調查程序及給予當事人充分說明的機會。就本案而言,當事人的指證恰是調查程序中必不可缺的要件,總不能要警察對你鄰居開一張罰單,祇告訴他,「你發出噪音,打擾他人。」,那麼當你鄰居�
Emma avatarEmma2010-02-28
打給管區幹麻??要打110~由110在轉接~這樣才會有報案紀錄!!社會秩序維護法~是警察依職權告發~不一定要民眾報案才處理的!!...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