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大家
我家的第四台業者 把過年的二月份費用
提前到一月份一起收取費用
也就是我在12/31前就要繳兩個月的費用
我想請問的是
業者並不會把多一個月的利息錢分給消費者
也不會
因為二月份收看的時間較短 而比較便宜
那它提前到前一個月收取費用 是合法的嗎?
我可以到消基會申訴嗎?
還是我可以拒繳?它會切我電視吧?!
請相關專業人士告訴我答案
非常謝謝大家!!
我家的第四台業者 把過年的二月份費用
提前到一月份一起收取費用
也就是我在12/31前就要繳兩個月的費用
我想請問的是
業者並不會把多一個月的利息錢分給消費者
也不會
因為二月份收看的時間較短 而比較便宜
那它提前到前一個月收取費用 是合法的嗎?
我可以到消基會申訴嗎?
還是我可以拒繳?它會切我電視吧?!
請相關專業人士告訴我答案
非常謝謝大家!!
All Comments
關於第四台提早收費的問題,是有關台灣人的習俗,通常剛過完年一般人比較忌諱他人來收取帳款,所以公司會提前請使用人提早繳費。
如果你不願意提早繳納費用,第四台不會因此而剪斷你的線路,你可以正常的時間去繳費。
民法開宗明義的提到,有法律規定者依法律規定,無法律規定者依民間習俗。也因為習俗上確實有這樣的忌諱,所以似乎沒有申訴的必要跟作用。
第二,也不會給利息,因為他可能是因為作業上的問題才提早收款的,550塊的利息應該沒有多少吧!!如果跟銀行的利率算起來....你一個月可以拿個0.5塊新台幣而已....沒必要那麼計較吧!!
第三,消基會申訴,您應該是敗訴吧!!因為第四台一直以來是以"月"計費,並非是以"天"計費的,二月份雖然只有28天你虧二天,但一整年來說超過30天的就有1.3.5.7.8.10.12月,共有七天,你多看,是否要賠給第四台呢???因為多賺7天扣到虧的2天,你還要多付5天的錢
第四,提早??我一點都不覺得你是提早吔!!我們所認識的全都是半年前或一年前就要全部繳了(分半年繳或年繳)
ps.如果真的覺得不合理,我建議您不要使用第四台,這樣就完全沒有損失了!!
希望能替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