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勝客 - 花蓮

Table of Contents

昨晚跟友人兩人剛好肚子都很餓

加上又有一張"兩人以上同行 一人半價"的優惠卷

於是便往之前想去但一直都沒去的"必勝客"吃晚餐


歡樂吧是屬於吃到飽型式

有一些開胃小菜 生菜沙拉

豆腐泡菜鍋&高麗人蔘雞湯&韓國五色南瓜湯 三種熱湯

韓式蔥燒甜不辣&烤雞塊&拿坡里義大利麵三種熱食及7種比薩

而飲料則有 蜂蜜香柚茶&乳酸飲料 汽水 咖啡

晚餐價位為每人279 +10%服務費 所以是307元


店名:必勝客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588號2樓
電話:03-8337766
營業時間:11:00~23:00


圖文版 http://go2.tw/o5r

剛好照到最後一個被裡面的店長(?)說

"先生 不好意思 我們這裡禁止照相

所以麻煩你不要再照相了 不好意思"

我還以為他會說 "麻煩你把照的都刪掉" Orz

禁止照相還說得過去 但就在我跟友人好不容易

啃了十個烤雞把骨頭留下來想說帶回去給阿呆(狗)吃時

那位疑似店長的人過來說 "我們這裡禁止把骨頭帶回去 公司規定的"

我及友人"冏rz" 多虧我們努力嗑了那麼多烤雞

不過 到底為啥公司要規定這個啊......

--

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8-12-10
遇到這種情況 我會說:「叫你們經理出來跟我說」
這是啥奇怪的規定= =
Iris avatarIris2008-12-13
大概是骨頭要回收包肉再出餐....
為了怕被發現所以禁止拍照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8-12-17
怕有人每隻都故意不吃乾淨吧~然後帶一堆回去
Queena avatarQueena2008-12-20
怕舔一舔再帶回去嗎 XDDDD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08-12-24
其實那是做披薩或高湯的原料 當然不能給阿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8-12-27
樓上有爆點唷
Puput avatarPuput2008-12-31
這兩點被禁止的動作上個月才幹過...但是都沒被發現XD
Mason avatarMason2009-01-03
已收精華 謝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