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炮友犯法嗎!?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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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炮友犯法嗎!? 想了解 如果有個人 以及時通或MSN 問 我 我想跟妳當砲友 可以嗎!? 這 !? 算不算性騷擾 可不可以告他!? 告他會不會成立!?
Update:
就拜託 各位 知識份子 各位 有法律常識的大大吧!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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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8-06-21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16851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28條;並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0586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8、26 條條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之權益,特制定本法。
  有關性騷擾之定義及性騷擾事件之處理及防治,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
  其他法律。但適用兩性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者,除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
  第二十五條外,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第二條 (性騷擾)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
  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
    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
    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將該法提供給你
希望對你有所幫
Eartha avatarEartha2008-06-22
構成性騷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