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說明:
請來信告知板上的自介網址AID 還有LINE的ID
如果是早上被翻組的人也請告知
我會加好友邀請進入新的群組裡面
加入後務必與群內打招呼 不出聲不回應會踢掉
另外 如果你在這次正式說明之前已經寄信
請重新寄一份符合兩項要求的來
在這裡要感謝配合 之前放寬標準不是給肖小鑽漏洞的
PS這幾天有在聊的 會藉由聊天紀錄拉看看的
我們又遭到惡意翻群了………
但我還是會開群的
不過對於前面的網址條碼給與標準會再改變吧
敬請稍候等重開
我要對此人說
一再的做這種破壞沒有任何實質意義
你得不到什麼 只有”厭惡厭煩”
翻群者擅自移除他人、擅自變更群組名稱、擅自修改群組設定,甚至於把全部的人移除,翻
違反刑法第359 條妨害電腦使用罪「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
這次所有的申請信是通通保留的
太公開可能沒辦法 但是這回從鄉民這邊回推總是找的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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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F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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