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通榮不認罪判緩刑 地檢署不服提上訴 - 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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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通榮不認罪判緩刑 地檢署不服提上訴
2013年08月15日18:18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815/243143/
【蔡進男/基隆報導】

基隆市長張通榮,涉嫌關說酒駕縱放人犯案,經基隆地院判處1年8月
,緩刑 5年,並繳公庫200萬元及200小時義務勞務;張通榮在上週五
提出上訴,爭取無罪判決;基隆地檢署今日收到基隆地院的判決公文
,經檢察官等人共同研議後,也決定向高院提起上訴。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表示,宣告緩刑要點,要有自首、自白
犯罪,且態度誠懇等,且最輕本刑 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宜緩刑
宣告;張市長始終否認犯罪,態度也不誠懇,而同案的廖姓警員,因
不承認犯罪,就判處 6個月,沒有緩刑機會,兩者相較,有欠公平。

再者,刑事訴訟法修正後,縣市長已不具司法警察官身份,惟中央法
規標準法,還明定縣市長為司法警察官,這點有法律上爭議。

對此,基隆市政府發言人李梁回應說,尚未收到通知,且張市長已經
提出上訴了,對地檢署上訴一事,尚無法作回應。



我就是渾蛋,怎麼樣?你們這些檢察官能拿我怎麼樣?
我是無罪的,我是選民服務你們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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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8-17
爭取無罪表示他根本沒悔意,這種人彈劾還不過,只能說無奈
Zora avatarZora2013-08-18
彈劾沒過連監察院長也被炮轟...他一直以來都認為他沒錯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8-19
證據確鑿是要如何不認罪
Kumar avatarKumar2013-08-20
爛人爛司法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8-20
高院一定要告訴混蛋什麼是公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