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與里長(文山區第一場) 市政座談會 - 台北文山
By Belly
at 2016-04-09T13:31
at 2016-04-09T13:31
Table of Contents
105年的市長與里長市政座談會開始了~~
每個星期(大多是星期三)市長會輪流跟各區的里長開會
針對里長提案做出裁示 文山區一共有四場 這是第一場(3/21)
民政局官網有放日程表:http://goo.gl/Na8eBe
建議直接點選pdf觀看:http://ca.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632214305151.pdf
這次出席里別:
景行里劉竹英、景東里高鳳謙、景美里林賢錡、景慶里黃逢廣、景仁里黃淑卿、景華里黃
培堯、萬有里陳高美美、萬祥里張紅木 、萬隆里賴孔勝、萬年里邱秋芳、萬和里吳祚榮
、萬盛里徐福進
----------會議內容--------------
提案人:景東里 高里長鳳謙
案 由:建請巿府於景興路延至景華街128巷臨仙跡岩之墳墓遷移後,規劃水土保持
並施作生態教育休閒步道及綠美化。
權責機關:殯葬處/公園處
主席裁示:1.殯葬處105年底前完成遷葬。
2.公園處106年6月底前完成綠美化及增設簡易步道。
════════════════════════════════
提案人:景美里 林里長賢錡
案 由:建請於里轄景美河濱公園靠河岸處增設銜接兩側之人行步道,
便利休閒民眾使用,確保自行車與行人通行安全。
權責機關:水利處/交工處
主席裁示:1.水利處105年4月底前完成自然簡易步道以銜接自行車道。
2.交工處同年5月底前完成標線型人行道。
════════════════════════════════
提案人:景仁里 黃里長淑卿
案 由:建請新工處養護工程處第6分隊(景福街120號)開放空間提供附近里民停車,
以解決停車空間不足問題。
權責機關:停管處/新工處
主席裁示:停管處3個月內研提利用悠遊卡記名卡執行停車管理之方案,
並協助新工處處理此個案。
════════════════════════════════
提案人:萬和里 吳里長祚榮
案 由:針對流浪漢造成里內之治安、環境及衛生之問題除既有相關辦法可處置外,
應更有強制性以徹底解決問題。
權責機關:社會局/環保局/文山區公所
主席裁示:社會局專案報告區域零星遊民之通案處置方式,
個案部分則請社工協助輔導(含景行里遊民),列管1個月。
════════════════════════════════
提案人:萬和里吳里長祚榮
案 由:有關景美游泳池之後續規劃問題。
權責機關:體育局/社會局
主席裁示:本案俟內部研商凝聚共識後再議。
════════════════════════════════
提案人:萬盛里 徐里長福進
案 由:建請財政局對於管有文山區興隆段三小段555-6地號之土地(舊羅斯福路5段97巷)
與鄰地623至628-1等9筆私有地合併都更時,所分回之產權勿標售,能作為區民活
動中心使用。
權責機關:文山區公所/財政局/民政局
主席裁示:區民活動中心之規劃以進出獨立且不影響大樓運作及安全為原則,
2個月內完成初複評程序。
════════════════════════════════
提案人:萬盛里 徐里長福進
案 由:建請台電速完成羅斯福路五段97巷電桿電纜地下化工程,解決巷道側溝滲水至
民宅地下室之虞。
權責機關:文山區公所/台電公司/水利處
主席裁示:文山區公所協調追蹤台電公司儘速於防汛期前完成案址電桿電纜地下化工程,
列管6個月。
════════════════════════════════
提案人:萬有里 陳高里長美美
案 由:請台電比照市府相關鄰避設施給予具體回饋措施,如新建大樓提供萬有里活動
中心及停車場優惠、借用宿舍餐廳作臨時活動場所及景明街超高壓纜遷移和里
內全面地下化等。
權責機關:台電公司/新工處
主席裁示:萬有里活動中心及停車場優惠停車等事宜,於109年大樓完工後,
再洽請台電進行可行性評估。
════════════════════════════════
提案人:萬有里 陳高里長美美
案 由:萬有里自104年5月起認養國有財產署位於里內之空地期限兩年,
期盼能延長認養期限。
權責機關:文山區公所/國產署
主席裁示:文山區公所協調追蹤國產署後續辦理情形,列管3個月。
--
每個星期(大多是星期三)市長會輪流跟各區的里長開會
針對里長提案做出裁示 文山區一共有四場 這是第一場(3/21)
民政局官網有放日程表:http://goo.gl/Na8eBe
建議直接點選pdf觀看:http://ca.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632214305151.pdf
這次出席里別:
景行里劉竹英、景東里高鳳謙、景美里林賢錡、景慶里黃逢廣、景仁里黃淑卿、景華里黃
培堯、萬有里陳高美美、萬祥里張紅木 、萬隆里賴孔勝、萬年里邱秋芳、萬和里吳祚榮
、萬盛里徐福進
----------會議內容--------------
提案人:景東里 高里長鳳謙
案 由:建請巿府於景興路延至景華街128巷臨仙跡岩之墳墓遷移後,規劃水土保持
並施作生態教育休閒步道及綠美化。
權責機關:殯葬處/公園處
主席裁示:1.殯葬處105年底前完成遷葬。
2.公園處106年6月底前完成綠美化及增設簡易步道。
════════════════════════════════
提案人:景美里 林里長賢錡
案 由:建請於里轄景美河濱公園靠河岸處增設銜接兩側之人行步道,
便利休閒民眾使用,確保自行車與行人通行安全。
權責機關:水利處/交工處
主席裁示:1.水利處105年4月底前完成自然簡易步道以銜接自行車道。
2.交工處同年5月底前完成標線型人行道。
════════════════════════════════
提案人:景仁里 黃里長淑卿
案 由:建請新工處養護工程處第6分隊(景福街120號)開放空間提供附近里民停車,
以解決停車空間不足問題。
權責機關:停管處/新工處
主席裁示:停管處3個月內研提利用悠遊卡記名卡執行停車管理之方案,
並協助新工處處理此個案。
════════════════════════════════
提案人:萬和里 吳里長祚榮
案 由:針對流浪漢造成里內之治安、環境及衛生之問題除既有相關辦法可處置外,
應更有強制性以徹底解決問題。
權責機關:社會局/環保局/文山區公所
主席裁示:社會局專案報告區域零星遊民之通案處置方式,
個案部分則請社工協助輔導(含景行里遊民),列管1個月。
════════════════════════════════
提案人:萬和里吳里長祚榮
案 由:有關景美游泳池之後續規劃問題。
權責機關:體育局/社會局
主席裁示:本案俟內部研商凝聚共識後再議。
════════════════════════════════
提案人:萬盛里 徐里長福進
案 由:建請財政局對於管有文山區興隆段三小段555-6地號之土地(舊羅斯福路5段97巷)
與鄰地623至628-1等9筆私有地合併都更時,所分回之產權勿標售,能作為區民活
動中心使用。
權責機關:文山區公所/財政局/民政局
主席裁示:區民活動中心之規劃以進出獨立且不影響大樓運作及安全為原則,
2個月內完成初複評程序。
════════════════════════════════
提案人:萬盛里 徐里長福進
案 由:建請台電速完成羅斯福路五段97巷電桿電纜地下化工程,解決巷道側溝滲水至
民宅地下室之虞。
權責機關:文山區公所/台電公司/水利處
主席裁示:文山區公所協調追蹤台電公司儘速於防汛期前完成案址電桿電纜地下化工程,
列管6個月。
════════════════════════════════
提案人:萬有里 陳高里長美美
案 由:請台電比照市府相關鄰避設施給予具體回饋措施,如新建大樓提供萬有里活動
中心及停車場優惠、借用宿舍餐廳作臨時活動場所及景明街超高壓纜遷移和里
內全面地下化等。
權責機關:台電公司/新工處
主席裁示:萬有里活動中心及停車場優惠停車等事宜,於109年大樓完工後,
再洽請台電進行可行性評估。
════════════════════════════════
提案人:萬有里 陳高里長美美
案 由:萬有里自104年5月起認養國有財產署位於里內之空地期限兩年,
期盼能延長認養期限。
權責機關:文山區公所/國產署
主席裁示:文山區公所協調追蹤國產署後續辦理情形,列管3個月。
--
All Comments
By Joe
at 2016-04-14T04:22
at 2016-04-14T04:22
By Oliver
at 2016-04-18T19:12
at 2016-04-18T19:12
By Catherine
at 2016-04-23T10:03
at 2016-04-23T10:03
Related Posts
四號公園的流蘇枝條被區公所派人砍掉了
By Charlotte
at 2016-04-09T12:21
at 2016-04-09T12:21
台北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柴犬
By Kama
at 2016-04-09T11:53
at 2016-04-09T11:53
永安包子店 (永安市場/近四號公園)
By Necoo
at 2016-04-09T10:13
at 2016-04-09T10:13
捷運忠孝新生站 大嗑西式 Ducky Restauran
By Hazel
at 2016-04-08T22:24
at 2016-04-08T22:24
新北 八里 媽媽嘴咖啡 淡水河畔閒情逸致
By Charlie
at 2016-04-08T22:04
at 2016-04-08T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