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一份工作,剛做了3天,公司老闆就要我簽合約簽一年
剛開始前3個月薪水是20000元,做滿3個月薪水是25000
但是前提是上面寫25000(含勞健保),後來做滿3個月,那勞健保+勞退都是自費,而且健保要繳1000多,勞保也是1000多,勞退也是1000多,所以薪水根本沒有2萬5,而且還是隔週休上班,禮拜六還是上整天班,更誇張的是連基本的三節禮金都沒有,過年也才送個便宜的小禮盒150元,端午節更誇張送什麼太陽餅....
而且簽的合約應該有2張 1張在老闆那 1張應該在我這才對,簽約的沒幾天有跟老闆要我的合約,老闆說下禮拜在給我,結果一拖之下,他忘記給我了,那這樣合約還有成立嗎?
這樣的薪水算合理嗎?
勞健保、勞退自費有繳那麼多錢嗎?
剛開始前3個月薪水是20000元,做滿3個月薪水是25000
但是前提是上面寫25000(含勞健保),後來做滿3個月,那勞健保+勞退都是自費,而且健保要繳1000多,勞保也是1000多,勞退也是1000多,所以薪水根本沒有2萬5,而且還是隔週休上班,禮拜六還是上整天班,更誇張的是連基本的三節禮金都沒有,過年也才送個便宜的小禮盒150元,端午節更誇張送什麼太陽餅....
而且簽的合約應該有2張 1張在老闆那 1張應該在我這才對,簽約的沒幾天有跟老闆要我的合約,老闆說下禮拜在給我,結果一拖之下,他忘記給我了,那這樣合約還有成立嗎?
這樣的薪水算合理嗎?
勞健保、勞退自費有繳那麼多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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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都要給付勞健保
不應該自費
公司基本上已經違法
而且合約的部份你在交給公司前應該先影印備份起來才是
這間公司不管怎看作法都是有問題的
記得找時間跟老闆問清楚
如果他不能給你一個合理的答案和待遇
建議你另外找別的工作
祝福你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