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北投溫泉博物館的未來及發展 - 北投
By Charlie
at 2010-04-28T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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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http://www.dfun.com.tw/?p=26139
文/陳冠丞、黃麗文、陳姵如 四月 19, 2010
1913年6月臺北州廳仿造日本靜岡縣伊豆山溫泉的方式建造北投溫泉公共浴場,是當時東亞最大的公共浴場,歷經時空流轉,管理使用單位更迭,逐漸傾頹、荒廢;1994年一群北投國小師生因鄉土教學而發掘了這座荒廢的浴場,並撰擬陳情書為這座公共浴場請命。在地方熱心人士奔走、努力下,1997年2月20日經內政部核定公告為三級古蹟,後續進行修復及古蹟再利用,終於在1998年10月31日成立北投溫泉博物館。
義務服務及經營管理委員會之成立及其效能
北投溫泉博物館曾是國內第一個由社區民眾自動發起連署而搶救下來古蹟,並轉變成博物館的案例(北投文化基金會[1],2004:16),後因政府經費不足,規劃委外經營,引發居民反對聲浪,2004年3月提出公私合營構想,成立「義務服務暨經營管理委員會(簡稱管理委員會)」,由政府及居民共同商議年度經營管理計畫以及財源籌措管道。以下針對該委員會之實際運作機制及效能,進行回顧及檢視,並思考如何有效落實公私協力之目標及初衷。
根據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簡稱北市文化局)與社區之初步共識,北投溫泉博物館由北市文化局支援人力,並與社區義工共同分工,其中,館務基礎業務,包括行政票務、管理維護由政府承擔[2],社區則協助公共服務、公關文宣、展示研究、教育推廣等[3]。
北市文化局表示(北投文化基金會,2004:22),該委員會共有17名委員,其中,社區里長、草根團體、學校佔13人,臺北市政府4人,並共同訂定組織章程(詳如下圖)。北市文化局也成立專戶,接受各界捐款推動館務,讓北投溫泉博物館得以維持非營利的清新形象,此外,定期由學者專家進行博物館評鑑,每年提出營運成果接受各界公評。
目前除評鑑外,其他都照常運作,沒有改變,該委員會只在第1年接受過評鑑 ,當時出席的3位委員都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運作模式,北市文化局應該給予全力支持 ,同時聲明這一模式也只有在北投才會成功,因此之後就沒有再進行評鑑了[4]。
參照北投文化基金會於2005年3月7日轉載東森新聞報地方中心報導,時任北投溫泉博物館館長之張思耘表示,自從該委員會成立後,展示活動明顯增加,舉辦期程亦較長,委員會也主動策劃並帶入各項資源,例如:舉辦教師研習講座,提昇博物館主辦活動的能力,展示活動也比以往更為豐富多元,積極開創不同的面貌[5]。
換言之,北投溫泉博物館有別於公辦公營或公辦民營模式,開放更多空間讓社區代表得以參與地方博物館的決策與營運,體現了社區參與的精神,為停滯的館務運作注入新的活力;然而,此一經營模式仍然相當脆弱,實際運作亦面臨下列重要問題:
首先,財務缺乏穩定規劃,館務亦無法尋求中長期規劃。目前北市文化局的態度是維持博物館的基本營運預算,短期所需館務人員由局內其他業務編制下支援,也就是說研發、活動、出版均仰賴募款或社區贊助;長期而言,人事費用亦由管理委員會自籌財源來因應,這將對於博物館造成相當沉重的經營壓力。
其次,臺北市政府與社區代表之權責不清,難以充分發揮組織的效能。在目前之組織架構下,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年度經營管理計畫,並開發財源籌措管道;但是,館長為北市文化局派任,直接向局長負責,如果財源籌措不理想,或者館務運作不如預期,臺北市政府與社區之權責又將如何界定呢?
再者,社區代表的產生辦法仍不明朗,社區參與機制需要進一步擴大。扣除里長及學校代表,社區團體及居民代表只有7個名額,該如何設計參與機制,才能兼顧公平、民主精神,同時又保有組織機能的效率呢?
如何落實公私協力之目標及初衷?
本小組參考北投文化雜誌內容(北投文化基金會,2004:23),提出幾項願景,希望能加強北投溫泉博物館之公私協力機制與功能:
l 終生學習:北投溫泉博物館如何自我學習,並引發社區居民的自我學習力,使地方文化館成為社區居民終生學習的場域?
l 獨特魅力:北投溫泉博物館如何可以塑造自己獨特的魅力以吸引訪客?如何增加遊客再度造訪動機,如何尋覓研究人員並給予支持?
l 社區營造:北投溫泉博物館常因陋就簡而趨於保守,對於社區內部如何扮演社區營造之協助及協力角色?
l 永續經營:北投溫泉博物館無分大小都需要花費人力、財力、物力,地方文化館或許容易尋求社區資源及志工協助,但是,後續營運經費如何籌措?
l 政府認知:公部門究竟如何看待北投溫泉博物館,是任其自生自滅,偶爾給予補助,還是視為地方教育的重要機構,而有長期支持的機制?
終身學習、獨特魅力、社區營造、永續經營等,都是博物館的願景,如何讓願景落實,具體的經營模式便是實現希望的載具。北投溫泉博物館由居民爭取推動古蹟保存,提供各種文史資料、國寶北投石,貢獻規劃構想之智慧財產與心血結晶,應屬於全體社區居民之公共財產;北投各社區團體、商家業者,多年來亦全力配合各種文化教育、旅遊推展活動,是社區共享之優良公共空間,沒有委外經營的條件和理由。
透過2004年推動之公私協力方案,希望能讓北投文化的保存更加完整,也更貼近社區居民想法與需求,該機制已運作數年至今,本小組認為北市文化局應投入更多心力及資源,非將大部分工作交給社區居民,如此一來,方能有效提升北投之活力及魅力。
參考文獻
北投文化基金會(編輯),2004,〈專題一:溫泉博物館何去何從-社造協定公民會議〉。《北投文化雜誌季刊》7:5-28。
(此文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產業學系98年度第1學期「文化政策」課程之「生態博物館工作坊」的分組書面報告,除撰稿者外,小組成員尚包括陳毓玲、陳品儒、朱慧慈、陳玫蓁。)
註釋:
[1] 全名為財團法人台北市北投文化基金會,此為簡稱。
[2] 行政票務包括:一般行政、文書、場地使用管理、票務管理、志工人力協調等;管理維護包括:館內各項事務機器、古蹟建物之管理維護、修復工作等。
[3] 公共服務包括:遊客服務、導覽解說、服務台等;公關文宣包括:對外交流、合作、媒體接待、文宣;行銷及活動企劃案等;展示及研究包括:辦理研究調查、刊物編輯出版、口述歷史採集、文物徵集、展示策劃等;教育推廣包括:辦理教育推廣、課程講座、表演活動、館慶活動等。
[4] 本小組洽詢台北市八頭里仁協會有關義務服務暨經營管理委員會之運作現況,並針對回覆內容進行整理與摘錄,特此感謝。
[5] 資料來源:http://www.ptcf.org.tw/ptcf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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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冠丞、黃麗文、陳姵如 四月 19, 2010
1913年6月臺北州廳仿造日本靜岡縣伊豆山溫泉的方式建造北投溫泉公共浴場,是當時東亞最大的公共浴場,歷經時空流轉,管理使用單位更迭,逐漸傾頹、荒廢;1994年一群北投國小師生因鄉土教學而發掘了這座荒廢的浴場,並撰擬陳情書為這座公共浴場請命。在地方熱心人士奔走、努力下,1997年2月20日經內政部核定公告為三級古蹟,後續進行修復及古蹟再利用,終於在1998年10月31日成立北投溫泉博物館。
義務服務及經營管理委員會之成立及其效能
北投溫泉博物館曾是國內第一個由社區民眾自動發起連署而搶救下來古蹟,並轉變成博物館的案例(北投文化基金會[1],2004:16),後因政府經費不足,規劃委外經營,引發居民反對聲浪,2004年3月提出公私合營構想,成立「義務服務暨經營管理委員會(簡稱管理委員會)」,由政府及居民共同商議年度經營管理計畫以及財源籌措管道。以下針對該委員會之實際運作機制及效能,進行回顧及檢視,並思考如何有效落實公私協力之目標及初衷。
根據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簡稱北市文化局)與社區之初步共識,北投溫泉博物館由北市文化局支援人力,並與社區義工共同分工,其中,館務基礎業務,包括行政票務、管理維護由政府承擔[2],社區則協助公共服務、公關文宣、展示研究、教育推廣等[3]。
北市文化局表示(北投文化基金會,2004:22),該委員會共有17名委員,其中,社區里長、草根團體、學校佔13人,臺北市政府4人,並共同訂定組織章程(詳如下圖)。北市文化局也成立專戶,接受各界捐款推動館務,讓北投溫泉博物館得以維持非營利的清新形象,此外,定期由學者專家進行博物館評鑑,每年提出營運成果接受各界公評。
目前除評鑑外,其他都照常運作,沒有改變,該委員會只在第1年接受過評鑑 ,當時出席的3位委員都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運作模式,北市文化局應該給予全力支持 ,同時聲明這一模式也只有在北投才會成功,因此之後就沒有再進行評鑑了[4]。
參照北投文化基金會於2005年3月7日轉載東森新聞報地方中心報導,時任北投溫泉博物館館長之張思耘表示,自從該委員會成立後,展示活動明顯增加,舉辦期程亦較長,委員會也主動策劃並帶入各項資源,例如:舉辦教師研習講座,提昇博物館主辦活動的能力,展示活動也比以往更為豐富多元,積極開創不同的面貌[5]。
換言之,北投溫泉博物館有別於公辦公營或公辦民營模式,開放更多空間讓社區代表得以參與地方博物館的決策與營運,體現了社區參與的精神,為停滯的館務運作注入新的活力;然而,此一經營模式仍然相當脆弱,實際運作亦面臨下列重要問題:
首先,財務缺乏穩定規劃,館務亦無法尋求中長期規劃。目前北市文化局的態度是維持博物館的基本營運預算,短期所需館務人員由局內其他業務編制下支援,也就是說研發、活動、出版均仰賴募款或社區贊助;長期而言,人事費用亦由管理委員會自籌財源來因應,這將對於博物館造成相當沉重的經營壓力。
其次,臺北市政府與社區代表之權責不清,難以充分發揮組織的效能。在目前之組織架構下,管理委員會負責審定年度經營管理計畫,並開發財源籌措管道;但是,館長為北市文化局派任,直接向局長負責,如果財源籌措不理想,或者館務運作不如預期,臺北市政府與社區之權責又將如何界定呢?
再者,社區代表的產生辦法仍不明朗,社區參與機制需要進一步擴大。扣除里長及學校代表,社區團體及居民代表只有7個名額,該如何設計參與機制,才能兼顧公平、民主精神,同時又保有組織機能的效率呢?
如何落實公私協力之目標及初衷?
本小組參考北投文化雜誌內容(北投文化基金會,2004:23),提出幾項願景,希望能加強北投溫泉博物館之公私協力機制與功能:
l 終生學習:北投溫泉博物館如何自我學習,並引發社區居民的自我學習力,使地方文化館成為社區居民終生學習的場域?
l 獨特魅力:北投溫泉博物館如何可以塑造自己獨特的魅力以吸引訪客?如何增加遊客再度造訪動機,如何尋覓研究人員並給予支持?
l 社區營造:北投溫泉博物館常因陋就簡而趨於保守,對於社區內部如何扮演社區營造之協助及協力角色?
l 永續經營:北投溫泉博物館無分大小都需要花費人力、財力、物力,地方文化館或許容易尋求社區資源及志工協助,但是,後續營運經費如何籌措?
l 政府認知:公部門究竟如何看待北投溫泉博物館,是任其自生自滅,偶爾給予補助,還是視為地方教育的重要機構,而有長期支持的機制?
終身學習、獨特魅力、社區營造、永續經營等,都是博物館的願景,如何讓願景落實,具體的經營模式便是實現希望的載具。北投溫泉博物館由居民爭取推動古蹟保存,提供各種文史資料、國寶北投石,貢獻規劃構想之智慧財產與心血結晶,應屬於全體社區居民之公共財產;北投各社區團體、商家業者,多年來亦全力配合各種文化教育、旅遊推展活動,是社區共享之優良公共空間,沒有委外經營的條件和理由。
透過2004年推動之公私協力方案,希望能讓北投文化的保存更加完整,也更貼近社區居民想法與需求,該機制已運作數年至今,本小組認為北市文化局應投入更多心力及資源,非將大部分工作交給社區居民,如此一來,方能有效提升北投之活力及魅力。
參考文獻
北投文化基金會(編輯),2004,〈專題一:溫泉博物館何去何從-社造協定公民會議〉。《北投文化雜誌季刊》7:5-28。
(此文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產業學系98年度第1學期「文化政策」課程之「生態博物館工作坊」的分組書面報告,除撰稿者外,小組成員尚包括陳毓玲、陳品儒、朱慧慈、陳玫蓁。)
註釋:
[1] 全名為財團法人台北市北投文化基金會,此為簡稱。
[2] 行政票務包括:一般行政、文書、場地使用管理、票務管理、志工人力協調等;管理維護包括:館內各項事務機器、古蹟建物之管理維護、修復工作等。
[3] 公共服務包括:遊客服務、導覽解說、服務台等;公關文宣包括:對外交流、合作、媒體接待、文宣;行銷及活動企劃案等;展示及研究包括:辦理研究調查、刊物編輯出版、口述歷史採集、文物徵集、展示策劃等;教育推廣包括:辦理教育推廣、課程講座、表演活動、館慶活動等。
[4] 本小組洽詢台北市八頭里仁協會有關義務服務暨經營管理委員會之運作現況,並針對回覆內容進行整理與摘錄,特此感謝。
[5] 資料來源:http://www.ptcf.org.tw/ptcf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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