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違規拖吊委外經營 業者評估沒賺頭興 - 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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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2XBdVI ]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屏東違規拖吊委外經營 業者評估沒賺頭興
時間: Thu May 4 01:26:58 2017

屏東違規拖吊委外經營 業者評估沒賺頭興趣缺缺


2017-05-03 23:18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違規拖吊業務計劃委外經營,但因拖吊量偏低,業者認
為「沒有賺頭」,興趣缺缺。

屏東縣議會去年通過「屏東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修正案,為警方拖吊業務委外
經營授予法令依據,預計今年實施,縣警局交通隊為此向高雄及台南市警方取經,並與業
者交換意見,當業者得知屏東縣拖吊區域限於屏東市,且目前每日平均拖吊量僅20餘件,
顯得興趣缺缺,因為光台南市一個區的拖吊量,每日便有60餘件,屏東規模相對偏低。


業者評估屏東縣1年拖吊移置費收入僅6百萬元左右,光一部拖吊車就要價近2百萬元,至
少得引進10部以上,扣除設備、場地及管理費用後,恐入不敷出,就算擴大拖吊區「把餅
做大」,也難以吸引業者投入經營。

部份員警認為外包不見得能增加縣庫收入,因現有警用拖吊設備及場地仍得保留,卻可能
要增加警力配合業者執行拖吊勤務。

縣府發言人黃建嘉表示,委外經營拖吊業務沒有特定的時間表,縣府也不會為了要吸引業
者投入而刻意「把餅做大」,一切都會依照相關自治法規循序辦理。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5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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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改成可拖吊山豬 那個量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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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17-05-05
殺人無罪的地方 違停拖吊怎可能有生意
Hardy avatarHardy2017-05-06
拖一台全家跟你拼命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5-07
屏東沒有違停拖吊 (筆記)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5-09
違停拖吊主要靠民眾檢舉 由此可知屏東民風純樸
Liam avatarLiam2017-05-10
屏東市超拖的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5-11
靠林森路 廣東路就可以賺飽飽了
Freda avatarFreda2017-05-12
勝利路,自由路一帶可一天捕魚,十天...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5-13
難怪廣東路 勝利路可以停得像是無政府似的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7-05-14
廣東路,勝利路,林森路,還有民族路感覺都很好拖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5-15
真的拖起來 業者賺飽飽都有可能
Lily avatarLily2017-05-16
勝利路光用餐時間 扣掉拖吊前跑走的 能拖50台跑不掉
Edith avatarEdith2017-05-18
拖車能拖的走有難度.臨停違規的通常都在視線範圍內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5-19
不是不能做 是不敢做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5-20
說沒賺頭真是太小看屏東了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5-21
車程太遠的關係吧..一次出動兩台拖車.就拖個兩台回去
再折反回來巡羅...一天沒幾田
Jake avatarJake2017-05-22
不然認真拖的鷨話樓上n大講的那些路段就不用拖,光拍照
開單,可能賺的會比委外賺的快,也更有效益,不管國庫或
Irma avatarIrma2017-05-23
警惕效果來講...有沒認真的執法才是重點
John avatarJohn2017-05-24
這個局長新來的說要取締路霸還路權於民,再來看看幾分
鐘熱度....
Dora avatarDora2017-05-26
有沒有決心 要不要做而已
Noah avatarNoah2017-05-27
廣東路違停真的很誇張,用餐時間整個機車道都是違停汽車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5-28
拖吊業者自己檢舉自己拖啊不會喔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5-29
之前看違停 打電話 過30分才來 人早開走了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5-30
真的評估過嗎XD
Sarah avatarSarah2017-05-31
好多違停的 有的停一整天連過夜 都沒人來拖
Lucy avatarLucy2017-06-01
哪裡殺人無罪?一樓說話是看不起屏東?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6-02
樓上,這句話是之前屏東縣議長鄭太吉說的。其實原文應該是
「過高屏溪殺人無罪」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6-04
這句話是一樓說的 不是鄭太吉說的 一樓有說鄭太吉說的嗎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6-05
鄭太吉既然說過 一樓也認同 自然就是一樓說出來的 不用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6-06
打太極
Eden avatarEden2017-06-07
噢,那你恐怕要去八卦版推文,不然一樓會看不見
Hedda avatarHedda2017-06-08
屏東[縣]拖吊區限屏東[市].....
Dinah avatarDinah2017-06-09
想壓低價格吧 沒興趣就不會放話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7-06-10
鄭太吉都被槍斃了 誰跟你殺人無罪 一樓可以殺人看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