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監護權 - 生活
By Oscar
at 2009-06-24T00:00
at 2009-06-2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想和我老公離婚,因為很多因素!!自從我懷孕後都沒工作,
收入是靠我老公!!但是我老公從六月開始失業~
那如果我比我老公更早找到工作,
那我想擁有小孩(四個月)的監護權機會大嗎?
不是因為他失業我才想和他離婚~~因為實在太多因素!
原因太多懶得打的很詳細,需要補充請講!謝謝!
我知道我問的有點籠統~請法律達人幫我解答!
Update:
說實在連我自己都覺得我想離婚的原因很可笑!!
但是我實在太不平衡了!!我先生想把孩子給他媽媽帶!
但是我覺得他媽媽又沒帶過女生(小嬰兒)
因為我先生他們家生了兩個男的!!我媽咪比較有經驗!
我們家的小孩都由我媽咪一個人親手帶大(三個女的一個男的)
而且他爸爸都在家裡抽煙!我不想讓小孩在一個有煙環境長大!!
我們已經吵了很久!!如果是我自己帶小孩~先生賺的錢又不夠!
我要出去幫忙賺~~他又不讓我把小孩給我媽咪帶...
這是我最主要想和他離婚的原因....
Update 2:
我只有一個小孩~~離婚搶小孩是下下策!!因素很多~~
當初結婚或許就是個錯!!因為是兩個家庭結合!!
並不是只有兩個人結合!!她們父母不懂得愛屋及烏!!
很多事~~我現在只想知道~~如果這種情形發生!!
我得到小孩監護權機會大概有多少?
我家是小康~~她們雙親都沒工作...正在找副業!
只有他弟弟有工作 我家只有我弟在讀書我和我媽皆屬家管!
這樣判給我的機率比較大吧?
Update 3:
My Heart For you
我從沒說過我不自私!!我只能說~您回答的不是我想要的答案!
而且我們發生的是和你們是不同!!
我有想過你所說的問題!!或許是你比較會想,但是我老公並不會想!
我很遺憾...離婚打官司搶小孩是下下策!!
我不想把青春浪費在一個以為我懷孕娶我就叫做負責!
沒有想過我未來的生活...心情不好只會喝酒抽煙的人
不願意為了我和小孩改~如果有機會重來...
我應該會選擇自己把小孩生下來,不會嫁給他吧...
收入是靠我老公!!但是我老公從六月開始失業~
那如果我比我老公更早找到工作,
那我想擁有小孩(四個月)的監護權機會大嗎?
不是因為他失業我才想和他離婚~~因為實在太多因素!
原因太多懶得打的很詳細,需要補充請講!謝謝!
我知道我問的有點籠統~請法律達人幫我解答!
Update:
說實在連我自己都覺得我想離婚的原因很可笑!!
但是我實在太不平衡了!!我先生想把孩子給他媽媽帶!
但是我覺得他媽媽又沒帶過女生(小嬰兒)
因為我先生他們家生了兩個男的!!我媽咪比較有經驗!
我們家的小孩都由我媽咪一個人親手帶大(三個女的一個男的)
而且他爸爸都在家裡抽煙!我不想讓小孩在一個有煙環境長大!!
我們已經吵了很久!!如果是我自己帶小孩~先生賺的錢又不夠!
我要出去幫忙賺~~他又不讓我把小孩給我媽咪帶...
這是我最主要想和他離婚的原因....
Update 2:
我只有一個小孩~~離婚搶小孩是下下策!!因素很多~~
當初結婚或許就是個錯!!因為是兩個家庭結合!!
並不是只有兩個人結合!!她們父母不懂得愛屋及烏!!
很多事~~我現在只想知道~~如果這種情形發生!!
我得到小孩監護權機會大概有多少?
我家是小康~~她們雙親都沒工作...正在找副業!
只有他弟弟有工作 我家只有我弟在讀書我和我媽皆屬家管!
這樣判給我的機率比較大吧?
Update 3:
My Heart For you
我從沒說過我不自私!!我只能說~您回答的不是我想要的答案!
而且我們發生的是和你們是不同!!
我有想過你所說的問題!!或許是你比較會想,但是我老公並不會想!
我很遺憾...離婚打官司搶小孩是下下策!!
我不想把青春浪費在一個以為我懷孕娶我就叫做負責!
沒有想過我未來的生活...心情不好只會喝酒抽煙的人
不願意為了我和小孩改~如果有機會重來...
我應該會選擇自己把小孩生下來,不會嫁給他吧...
Tags:
生活
All Comments
By Anthony
at 2009-06-26T14:22
at 2009-06-26T14:22
當您下定決心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卻很擔心法官究竟會如何裁判,患得患失的心理讓您孤枕難眠,以下這幾個法律常識,是您在爭取監護權過中必須要知道的。
當您下定決心要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卻很擔心法官究竟會如何裁判,患得患失的心理讓您孤枕難眠,以下這幾個法律常識,是您在爭取監護權過中必須要知道的。
Q.夫妻離婚以後,監護權一定歸屬父親嗎?
過去的法律採取父權優先的立法,不論夫妻是兩願離婚或裁判離婚,子女的監護權原則上都歸於父親所有,隨著時代的變遷,民法修改規定,目前對子女監護權的歸屬,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量,不再想當然爾歸給父親,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主要是根據子女的年齡、性別、健康情況、子女意願與人格發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齡、品行、經濟能力、職業、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對子女的教養計畫、與子女的互動與感情狀況等種種因素,並參酌社工人員所做的訪視報告等,作為判斷子女監護權的依據,當然如果父母都不不適合行使監護權,也有可能判給第三人來監護。
Q.丈夫的收入比妻子多,就一定會獲得監護權嗎?
在法律上,父母親的經濟條件並不是評斷監護權適任與否唯一標準,還是以真正能對子女負起照顧責任的一方才會獲得監護權,不過父母還是要有最低的經濟能力,足以讓子女維持溫飽,才能負起教養責任。
Q.監護權歸屬對方,以後就看不到孩子了嗎?
監護權歸屬對方後,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仍然享有與未成年子女見面接觸的權利,也就是所謂「探視權」,如何與子女面會交往?時間如何?方式如何?地點如何?都可以由父母親加以協議,當然,如果父母協議不成或協議的內容有妨害子女的利益,法院可以依聲請或依職權來決定。
經常會遇到一種情況,就是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會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視的權利,許多人遇到這種情形會相當沮喪難過,請特別記住,當有監護權一方蓄意刁難探視時,可以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命有監護權人之一方容忍無監護權人之一方行使探視權,或禁止有監護權人之一方阻止探視的行為,如果有監護權人之一方未為履行時,執行法院得命拘提管收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迨金。
Q.如果我得到監護權,對方就不用負擔子女生活費用嗎?
一般人經常有的觀念:「既然已經失去子女監護權,自當不必負擔生活費用!」事實上這個想法是絕對錯誤的,我們必須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屬關係與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與喪失監護權而消滅,所以當監護權歸屬對方後,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用,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如果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拒絕負擔扶養費用,可以訴訟請求,稱為「給付撫養費之訴」。
由法院在審理撫養費用時候,通常法院會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之每人每月經常性消費支出或以當年綜所稅扶養親屬寬減額作為標準,再依照父母的經濟能力以比例分擔,一般均以父母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為原則。
Q.監護權判給對方,如果對方不照顧孩子,該怎麼辦?
監護權歸屬一方後,就應該對未成年子女負起教養責任,如果行使監護權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時,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這樣的訴訟稱為「改定監護權」之訴。
2009-06-24 02:22:09 補充: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歡迎上我部落格留言
或敲我及時通
祝順心
參考資料:http://blog.sina.com.tw/8568/article.php?comment_p...
By Megan
at 2009-06-24T17:05
at 2009-06-24T17:05
雖然於我無關.且無意批評.只是以旁人看法
你所訴說的問題.應該在你結婚.或是生小孩前.
就應該知道.未來子女有哪方人幫忙顧ㄅ.
像我一ㄍ男生.我前妻在他6ㄍ月大就跟我離婚了
我還不是一樣顧.我還是一樣照顧女兒.
抽煙 我幾乎 在陽台抽煙.還小嬰兒時期 常常忘ㄌ抽煙(省煙錢)
雖然你口述說 想法都是為小孩好.
可是讓我絕ㄉ口裡再說 心理別有盤算.
難道你所訴說的 抽煙 老公家顧 或娘家顧.
比的上 未來子女身心教育問題嗎.
單親家庭小孩.她們沒有選擇權.你知道她們之痛ㄇ.
或許 我也離婚 可能沒資格說這些.
但也就是我是離婚 單方照顧小孩 所以我懂.真ㄉ很辛苦.
別以為自己想的很簡單 自己省一點就可以讓小孩過很好ㄉ生活.你知道我心理對這小孩有多痛嗎.
對不起 言詞口氣有點重. 我只想以子女觀點來看.
旦真ㄉ希望你多想想子女之未來.
很不希望在看到一些種種不幸事件.
尤其將來對子女之心理上的缺口............................
多溝通一下吧!!!
By Heather
at 2009-06-24T16:17
at 2009-06-24T16:17
妳老公呢 1抽菸 他一抽菸 就裝可憐 說一些因為小孩時麼的 他在距續抽 就拿水潑到他菸上 (有點蠢)
如果你小出去工作 又不想把小孩給他媽媽帶 你就看開點 小嬰兒不分男女 都一樣 又不是女的特別會哭 男的也會哭
總而言之 部要離婚 不然 以後你一個也不可能把兩個帶大 還要養兩老 祝妳和老公 找到工作
By Isla
at 2009-06-24T22:54
at 2009-06-24T22:54
隨著時代的變遷,民法修改規定,目前對子女監護權的歸屬,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量,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主要是根據子女的年齡、性別、健康情況、子女意願與人格發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齡、品行、經濟能力、職業、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對子女的教養計畫、與子女的互動與感情狀況等種種因素,並參酌社工人員所做的訪視報告等,作為判斷子女監護權的依據,當然如果父母都不不適合行使監護權,也有可能判給第三人來監護。
2009-06-24 01:38:39 補充:
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相信是有孩子的夫妻在離婚時候最頭痛的問題,有些夫妻明明感情已經走到盡頭,但是因為捨不得失去孩子,只好選擇繼續一段不幸福的婚姻,請問,我有辦法解除這段不幸福的婚姻,又能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嗎?
2009-06-24 01:40:33 補充:
法官對於監護權的歸屬,並不是獨斷獨行,而是先委由社會福利機構對雙方的家庭進行訪視,瞭解夫妻的家庭與經濟環境,並觀察孩子與父母的相處互動情形後,再由法官來衡量,依民法第1055-1條規定,法院在裁判監護權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以下事項: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Related Posts
真真實實的做好的知識家
By Leila
at 2009-06-24T00:00
at 2009-06-24T00:00
超爛的Maytag(美泰克)滾筒式洗衣機,怎麼處理?
By Tracy
at 2009-06-24T00:00
at 2009-06-24T00:00
請問甚麼顏色可以刺激購買慾?
By Catherine
at 2009-06-24T00:00
at 2009-06-24T00:00
西松國中到底可不可以染髮?(我是國一生)
By Damian
at 2009-06-24T00:00
at 2009-06-24T00:00
關於大型傢俱(台中霧峰)
By Hardy
at 2009-06-24T00:00
at 2009-06-24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