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被男方家暴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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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女方被男方家暴..女方有伸請保護令但分居快2年ㄌ..驗傷單也是兩年前的的...男方也沒故定工作也沒寄錢扶養孩子...兩年前的驗傷單是否還能用..能到法院請離婚..能過的機率大ㄇ...請問大大能給最家解答ㄇ...惡遺棄...跟這類家暴是否能上法院告訴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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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08-08-18
家暴部分已經過了兩年.是不構成離婚的重要因素.因為2年前家暴發生時沒有提出離婚..兩年後才以家暴提出離婚.顯見(家暴)並非離婚之主要條件..只能當作輔助條件..若您要提出離婚訴訟.較有可能判決離婚的原因為:(遺棄母子)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法院判決書查詢網址)桃園地院96年度婚字第934號部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8-08-19
如果驗傷單在半年之前提起訴送哪是有用的過了二年已經超過的追溯期了.現在要拿起來提起訴送無法使用了.除非你最近有被對方家暴驗新的驗傷單.然後馬上提起告訴才有用.追溯期只有半年時間而已.超過就不能用了.可以告對方遺棄罪...或者你拿二年的驗傷單上法院當作證據看看好了.看看能不能幫你判
Hardy avatarHardy2008-08-20
可以告只是很難獲勝因為是2年前的傷口都差不多好了而且被打的地方指紋也該消失了只能靠驗傷單去告但營的機率有點小竟量找能只向他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