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拋棄繼承後悔了..可追溯??時間?? - 生活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1-10-1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回想之前父親過世..名下地產要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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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家裡母親跟哥哥.弟弟就說了"為了避免以後再過戶..要我先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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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女兒本來就沒在分財產的..等以後要是有賣掉的話..多少會分給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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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我剛20歲..也交了男友..男友家也算小康..心裡想著那些財產以後就留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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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弟弟以後創業用..好把家裡能否壯大..希望他們過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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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當下抱著這種想法..就應了他們要求..拋棄繼承了...
.
時間過去了~~~~在前幾年他們把土地賣了..媽媽跟哥哥弟弟平均把錢分了
.
而我~~~~~跟當初那男友分手了..因為他的關係..信用破產了..也沒任何存款..
.
現今有一個談及婚嫁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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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談到一個問題~~~
.
問我媽媽說我結婚時打算要給我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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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那有女兒要嫁人的在向家裡要錢..結婚是男方要出錢..那有女方帶錢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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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嫁一個女兒..媽媽都不用出錢的嗎??我就那麼不值??
.
因為我都住外面~雖然沒拿生活費回去..但我哥哥弟弟也沒有啊..況且他們每個人.
都比我有錢(因為分了錢了)..我都是一直一個人奮鬥的耶
.
問了我哥哥弟弟~他們也都說不關他們的事..他們也只拿了他們該拿的份..(意即.
也不可能給我任何錢)
~~~~~~~~~~~~~~
最近愈想愈生氣~也很悶~~我當他們是家人..過年過節從來沒少過紅包..平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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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大小東西一直買給他們..他們對我居然是如此小氣..
~~~
總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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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後悔當初拋棄繼承..現在很後悔..想說是否有辦法可在法律上追溯當初拋棄繼.
承無效呢??追溯時效時間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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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有其他方法可向他們要錢嗎??

已更新項目:
媽媽也表示因為她因為沒子女給她生活費..所以手中現金不可能拿出來..就算要錢..要等
她百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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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也表示~~以後千萬就別再拋棄繼承了..不過媽媽要是有人指導教她立遺噣之類的..他也幫不了我了..因為要是有立遺噣沒我的份的話..就真的沒得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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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意思表明了..未來能否得到錢還是個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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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很難過..重男輕女真的偏心成這樣嗎??哥哥把分得到的錢花光了..弟弟現在靠著那筆錢生活(沒上班)..媽媽年紀大了也在養老中(也靠著分得的錢生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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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在眼裡很怨恨..2個不成才的"男人"..反倒是我三不五時買些媽媽日常用品給她..三不五時拿個幾千塊給她..結果得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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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個已更新項目:
想跟媽媽要錢也是為了她以後打算..本想買一棟房子好將來要是哥哥弟弟完全不理她時好歹我不用看未來婆家臉色..還可接她一起住(雖然她名下自己也有房子)..才能照顧她..
.
可老人家很難溝通..只想著我是想搬錢過去未來婆家..
.
怨恨的是我真心全意為了家裡設想付出感情..他們卻每人如此自私..連我要結婚沒人肯挑出錢來..媽媽又是如此難溝通..不曉得我要錢的本意是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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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自私點的完全不理會他們嗎??若是如此..以後萬一我媽媽立遺噣不分我一份的話...我真的沒份嗎???
3 個已更新項目:
to 4f大大
或許在你想法裡認為我眼紅...或許吧....但....
當初他們要我拋棄時表明了當以後如有變賣時也會分給我一些的...
等到這些年他們賣掉了..分了錢了...我當時也有開口要我的那一份..
他們說怕我被男人騙..幫我保留...
結果勒..............
這陣子在跟媽媽討論結婚事宜..她表明了嫁女兒那裡需要花錢了..所以沒打算出錢或給我錢......
4 個已更新項目:
我會再把這事提出來,.想要我那一份錢也是想替娘家做面子..打算買一台車嫁過去..或者是拿來付房子頭期款想自己擁有一個房子..將來若我媽沒人理她時好歹我也不用看未來婆家臉色..我能把媽媽接來跟我住...
我如此設想周到...難道錯了嗎??
我的出發點是為了她...或許多少也有我自己一份私心..
但是...當初原本說好的我那一份...
跑去那裡了勒???????
況且我要結婚了.?這些年我付出給她的都不只30萬了...哥哥弟弟付出過什麼???2個人都把他們各自擁有的400萬花光了
.就算一人播個20w給我(總共60w)...過份嗎??
況且我今天只要求30w而己...真的過份嗎???
5 個已更新項目:
to 阿公
這些年來因為看著媽媽年紀也愈來愈大..其實真的很關心她..才會在生活日常所需上為她付出許多(也付出不少精神跟金錢)
就是最近提到要結婚的事以及為了擔心她未來哥哥弟弟對她不盡孝時幫她鋪後路..才會想要藉著結婚拿回該初他們答應要給我的那份錢啊..就是想去買一個小公寓..
其實說穿了~她就是捨不得從她身上挑錢出來給我..讓我帶到未來夫家去
前幾天跟弟弟談到這問題~他說他無從幫起..錢在我媽身上..
這2天一直想到快瘋掉..我還沒嫁人(還算自家人)就要不到錢了..改天等我嫁了.真的還要的到嗎??
6 個已更新項目:
當初他們說的會給我一份~~>變成等我結婚再給我~~>再變成要錢等媽媽死後剩下的再去分~~~~真的分的到嗎???
你補充的說等待就好..我看是等不到了.到時為了錢..兄弟們搞不好搞那一套先過戶等等之類的..我真的分的到嗎???
大概算過~如底下有些人提到的特留份..算算我應所得的最少也有120萬以上..就算再打個對折也有60w吧..我也沒要媽媽給我那麼多..我只是提30w而己耶..這幾年我對兄弟對她付出的也差不多有這些了..他們到底在小氣個屁呢..這也是我生氣的點
對嚕~~~~以這情形~~當初他們曾經口頭上有說要給我一份的..這算侵佔嗎???
告的動嗎???
這2天有想到是不是真的要走上這步

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1-10-14T11:39
沒用了!!! 看開點
根劇民法只要是自己的孩子不論男女都有樣同的繼承權
而且拋棄繼承3月內完成
繼承過戶要一年內完成
在前幾年他們把土地賣了..媽媽跟哥哥弟弟平均把錢分了
他們也沒獨吞啊!!! = =妳自己事後見錢眼紅
難道~~~~嫁一個女兒..媽媽都不用出錢的嗎??我就那麼不值??
法律可沒規定,而且自己的價值一定要老媽出錢才算有價值嗎??
自己想法不成熟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1-10-16T07:28
好可憐的女孩子!母親,哥哥,弟弟八成都不是知識分子吧?還活在農業社會的時代!以前人大多務農,農忙之時需要男丁,又處與物資匱乏的年代~在此情況下基於私心多半重男輕女。反觀現在還有多少人靠務農維生?幾乎是工商業的時代了,筆者認為工商業的時代反而女孩子好賺錢呢!
法律的部分那位“音符先生”講解的很清楚,前半場妳投錯胎(父母價值觀有點問題)外加做錯事(拋棄繼承)也就算了,接下來妳人生的下半場我覺的比較重要,首先妳挑的人生伴侶是否能與妳一起胼手胝足為妳們的家庭努力?又對方家庭觀念是否也如妳原生家庭?(從a火坑跳b火坑應該不算解脫)講白一點好了>妳婆家如果會計較妳這媳婦是有帶嫁妝沒阿然後有多少這種問題的話!妳要好好思考這一樁婚姻要不要結(雖說有錢人的婚姻都像電視劇演的政治聯姻一樣從200億嫁給400億=超過600億,但我基本上認為一般家庭幾萬幾十萬甚或幾百萬的加來加去還是差不多,重要的是妳能否持家,能否量入為出,能否有勇氣開源)工作之餘多多充實一下自己(比如理財,投資,國際財經動脈...基礎的這些,有閒暇可以學的更多更廣也可以)還有一點也蠻重要的!結了婚後不要像個生孩子機器人一樣...一個,兩個,三個,四個...這時代多子多孫不會多福氣,只會讓妳很快上社會版頭條(這點婚前最好先跟未婚夫討論清楚,至少也弄清楚他是真的有愛妳還是只是想跟妳做愛,如上面火坑概念,適不適合先弄清楚!)...大概就這樣!
以上,雖然言語之間有些戲謔,但是字字句句是真知灼見啊!最後再加一句一起共勉之:我們雖然不是出身豪門,但努力使我們的孩子出身豪門!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11-10-17T16:23
轉個念,心裡會舒服點
錢本來就是爸媽賺的,他們給誰無需計較
結婚以後靠小倆口打拼,也可以很幸福
女兒結婚,父母親是否一定要給錢
這本來就不一定,很多父母是把聘金直接給女兒
並沒有另外在拿錢給女兒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1-10-15T20:36
看見就想吐血哀? 這樣子的事. 也發生在我身上... 買房子同時出資各一半 房子上漲4倍 老哥夫人 說標會還我原先出的$ (當初登記他們的名字) 賺錢幾百萬 全是老哥家的啊? ... 社會非常多啊! 因為年輕 不懂宇宙人類的本性啊? 當白花花 $$$ 擺在眼前 此時用心 想要獨占的 滿天飛喔! 親情比紙還薄啊? ... 既然當初以 慈善 良知良能 希望 親人好 ! 算了 何必再想那麼無情無義的 祖產 / 自己與丈夫好好打拼 創造事業喔! 對於人類的 惡名昭彰 形象 提高警覺 得到的也許比 父親遺產 $ 還值得啊?
2011-10-14 09:26:29 補充:
母親 還有資產嗎? 那好 請不動聲音 默默的孝敬母親 帶她老人家 吃飯 遊覽 盡心盡力使她高興 (就不會立遺囑喔! 子女的權力多一樣 以靜制動 是最佳原則...) 不要想太多 您現在拿 30 萬 全部拋棄繼承 划不來啊?
Enid avatar
By Enid
at 2011-10-14T10:37
愚見供參:
很遺憾~~~
只要拋棄繼承的法定程序完成後,
已拋棄繼承權的繼承人就不復存在繼承權了!
何況當時妳已成年,為民法之完整行為能力人,
得為自己的決定負所有的責任。
換言之,
就父親的繼承權而言,妳早已將繼承權拋棄給其他繼承人了。
當然,未來的事誰也說不準,
因為沒有人死,無人知何人有繼承權?
下列條文供參:
民法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1176條第一項:
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2011-10-13 09:48:12 補充:
簡單來說~~~
如果妳是以母親為下一位被繼承人時,
就前言所提的民法1138條,版主確實與母親之子女同為法定繼承人。
故如果母親確實留有法定遺囑時,除非版主因故依民法1145條喪失繼承權,
不然依民法1187條之規定: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換言之,母親不能違反特留分的規定,必須留下特留分給妳。
民法1223條第一款: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
但………如果是生前產生的贈與,那就不屬遺產項目了。
2011-10-13 09:51:04 補充:
就版主文中所言,母親應共有三名子女
假設死亡時無配偶時,
依民法1141條: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故三名子女的應繼分同為1/3。
輔參前述的民法1223條可知,特留分最少應為1/6。
換言之,母親的法定遺囑,在給予三名子女的部份,最少不得低於遺產總和之1/6。
2011-10-13 10:00:46 補充:
所謂的未來不可數,指的是沒有人知道未來會如何?
因此應該好好的把握現在的時光(過去已逝不可追)
愚見認為子女是否應該孝順父母,
並不是建立在是否"未來有遺產可圖"這種不實際的情形?
因為無人知死亡之順序,
如子女先於父母死亡,或註定無遺產可得時,是否就不用孝順父母?
須知父母不是僅生育子女,更需辛苦養育子女至成年,
且民法1118-1條更明確的定義,父母與子女的扶養關係是相對成立。
(無故不盡扶養之責的父母,自然子女有權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的義務)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1-10-13T12:35
感覺好像被騙了
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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