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william (栩栩如生鼠年大吉!)》之銘言:
: 已經設了發商業文門檻~
: 也有一周只能一PO限制~
: 現在竟然變成全面禁止~
: 卻又允許特約商家宣傳~
: 有點搞不懂怎會變這樣~
: 是不是應該辦個投票呢?
: 畢竟這關係到版眾權益~
根據
作者: okcool (五百瓦陽光男孩)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時間: Sat Aug 27 23:40:13 2005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本站規於 1999/7/4 上午六時公布並供使用者討論
修改後於 1999/7/7 上午六時正式實施,前一週為勸導期,罰則暫不適用
並於 1999/7/14上午六時開始適用罰則
2005.08.27通過第一次群組長會議及站務會議之站規修改案
==========================================================================
(以下為節錄部份板主的責任及權限,詳細全文,請參考SYSOP板)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
根據PTT站規
板的走向是由板主群引導,並非由板友們決定(板主責任一之2點)
板規也是由板主群制定之,並非由板友們決定(板主權限二之9點)
除非板主把板搞得亂七八糟~板不像板
這個的話,板友若覺得板主不適任,可向上提出申訴或罷免~~~
不然一般情況下,板的走向、板規,板主群都是可以決定的:)
而回到問題原點:
全面禁止商業文是我們三位板主討論後,共同的決定。
可能是因為雙和板人氣高,出售文真的是太多了,已經有點被洗板的感覺
雖然先前有在商業文發文條件上做限制,但id註冊滿一個月之後,就開始po出售文
(有限制還是一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是嗎?)
每次判水桶,一次就是送一堆人去公海游泳.....
因此,我們希望雙和板更乾淨些,做了這樣的共同決定。
上面這句推文,也是錯誤的
商業文的門檻從未經過投票,是我跟justinX板主討論後,agiko板主覆議
(第一次討論板規時,a板主有事未到,故由我跟j板主先起草制定,a板主在覆議)
當時~商業文的部份,尚希望為板友們留一些方便跟空間~~~
故只是在po文id上做了些限制,希望這樣可以減輕雙和板過多的出售文等等...
但這陣子觀察下來,發現許多人,為了賣東西而註冊
造成這些註冊id滿一個月後,出售文仍不斷地出現~~~
這種現象我們看在眼裡,是痛在心裡的。
商業文類別裡:出售、代買、租賃、轉讓、徵才
以上各類,在PTT上皆已有專板,有管道可以給板友們利用~
故我們希望能回歸,最原始乾淨的雙和板面:)
至於廣宣與廣告,也是以為板友們謀想福利為前提
故在po文條件上,做了限制:需有優惠折扣、好康情報且以雙和地區為限。
並非本末倒置,也不是官商掛勾~也不是讓商家們恣意想廣告就廣告的~~~
(故跟雙和卡特約店的簽約,並無衝突)
保留這塊,主要還是希望能讓板友們享受優惠折扣、好康情報等:)
我們三位板主在昨天也有討論到:
如果有商家,想經由加入雙和卡特約店的方式,來達到廣宣效果
那簽約這方面從一年多前雙和卡特約店加入開始~到目前為止,都是由我把關。
簽約的商家我會看優惠如何
如果是沒有誠意的優惠
只是為了想打廣告而隨便給個爛優惠,就想加入特約店的商家...
我會直接拒絕:)
絕對不會讓雙和板淪為被商家利用的工具。
以上
還希望各位能明白,感恩:)
--
新板規一字一句,我們三位都是斟酌再三~做的新修訂
這是PTT賦予我們的責任與權限,還望各位能給予我們支持~~~
台灣遊園地小組長也同意由我們板主群決定
還望大家共同遵守及配合,謝謝。
板務cecile5小舞-2008.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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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經設了發商業文門檻~
: 也有一周只能一PO限制~
: 現在竟然變成全面禁止~
: 卻又允許特約商家宣傳~
: 有點搞不懂怎會變這樣~
: 是不是應該辦個投票呢?
: 畢竟這關係到版眾權益~
根據
作者: okcool (五百瓦陽光男孩)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時間: Sat Aug 27 23:40:13 2005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本站規於 1999/7/4 上午六時公布並供使用者討論
修改後於 1999/7/7 上午六時正式實施,前一週為勸導期,罰則暫不適用
並於 1999/7/14上午六時開始適用罰則
2005.08.27通過第一次群組長會議及站務會議之站規修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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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節錄部份板主的責任及權限,詳細全文,請參考SYSOP板)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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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william:不守規矩的人將其刪文或水桶~這是版主的責任~但版的走向03/10 15:57
→ suwilliam:不是該由版友們決定?禁止買賣也該經由投票的方式不是嗎?03/10 15:58
根據PTT站規
板的走向是由板主群引導,並非由板友們決定(板主責任一之2點)
板規也是由板主群制定之,並非由板友們決定(板主權限二之9點)
除非板主把板搞得亂七八糟~板不像板
這個的話,板友若覺得板主不適任,可向上提出申訴或罷免~~~
不然一般情況下,板的走向、板規,板主群都是可以決定的:)
而回到問題原點:
全面禁止商業文是我們三位板主討論後,共同的決定。
可能是因為雙和板人氣高,出售文真的是太多了,已經有點被洗板的感覺
雖然先前有在商業文發文條件上做限制,但id註冊滿一個月之後,就開始po出售文
(有限制還是一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是嗎?)
每次判水桶,一次就是送一堆人去公海游泳.....
因此,我們希望雙和板更乾淨些,做了這樣的共同決定。
→ suwilliam:以前設定商業文的門檻不是經過投票~怎麼這次卻沒有了?@@03/10 16:00
上面這句推文,也是錯誤的
商業文的門檻從未經過投票,是我跟justinX板主討論後,agiko板主覆議
(第一次討論板規時,a板主有事未到,故由我跟j板主先起草制定,a板主在覆議)
當時~商業文的部份,尚希望為板友們留一些方便跟空間~~~
故只是在po文id上做了些限制,希望這樣可以減輕雙和板過多的出售文等等...
但這陣子觀察下來,發現許多人,為了賣東西而註冊
造成這些註冊id滿一個月後,出售文仍不斷地出現~~~
這種現象我們看在眼裡,是痛在心裡的。
商業文類別裡:出售、代買、租賃、轉讓、徵才
以上各類,在PTT上皆已有專板,有管道可以給板友們利用~
故我們希望能回歸,最原始乾淨的雙和板面:)
至於廣宣與廣告,也是以為板友們謀想福利為前提
故在po文條件上,做了限制:需有優惠折扣、好康情報且以雙和地區為限。
並非本末倒置,也不是官商掛勾~也不是讓商家們恣意想廣告就廣告的~~~
(故跟雙和卡特約店的簽約,並無衝突)
保留這塊,主要還是希望能讓板友們享受優惠折扣、好康情報等:)
我們三位板主在昨天也有討論到:
如果有商家,想經由加入雙和卡特約店的方式,來達到廣宣效果
那簽約這方面從一年多前雙和卡特約店加入開始~到目前為止,都是由我把關。
簽約的商家我會看優惠如何
如果是沒有誠意的優惠
只是為了想打廣告而隨便給個爛優惠,就想加入特約店的商家...
我會直接拒絕:)
絕對不會讓雙和板淪為被商家利用的工具。
以上
還希望各位能明白,感恩:)
--
新板規一字一句,我們三位都是斟酌再三~做的新修訂
這是PTT賦予我們的責任與權限,還望各位能給予我們支持~~~
台灣遊園地小組長也同意由我們板主群決定
還望大家共同遵守及配合,謝謝。
板務cecile5小舞-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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