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北體院停車場換了管理廠商,
以前月租車輛是用卡片感應,
現在改認車上的etag,
問題在於家裡有兩台車,
平常固定停a車在停車場,
但現在若a車有段時間不在,
b車也不能去停,
找了管理員理論一番,
管理員堅持月租系統只能認一台車,
要是兩台就要租兩個車位,不應輪流停
但我覺得這不太合理,我付了月租就應該有一個車位的使用權,
要停哪一台車就是我自己的事,
依目前的情況,如果a車有兩個禮拜不在,
我不就白付兩個禮拜的錢(也不能改停別的)
管理員就放大決說:對,不然你就去找別的停車場
請問各位覺得這樣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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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月租車輛是用卡片感應,
現在改認車上的etag,
問題在於家裡有兩台車,
平常固定停a車在停車場,
但現在若a車有段時間不在,
b車也不能去停,
找了管理員理論一番,
管理員堅持月租系統只能認一台車,
要是兩台就要租兩個車位,不應輪流停
但我覺得這不太合理,我付了月租就應該有一個車位的使用權,
要停哪一台車就是我自己的事,
依目前的情況,如果a車有兩個禮拜不在,
我不就白付兩個禮拜的錢(也不能改停別的)
管理員就放大決說:對,不然你就去找別的停車場
請問各位覺得這樣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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