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n=5801&type_code=&pages=0
立法院今(2011.12.13)日三讀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
規定未來土地徵收應符合公益性及必要性,避免徵收優良農地
以及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市價給予補償等。
1,符合公益性及必要性:政府說有公益性及必要性,民間說沒有公益性及必要性
各說各話又回到沒有交集的平行市場
2,避免徵收優良農地:"避免"並沒有說完全不會,到時候政府要徵收,每個被徵收的都
大聲嚷嚷我是優良農地,每個人都會說不是要"避免"?政府表示避
免不代表不可以,所以一樣又回到沒交集的平行市場。
結論:這種文字上的東西到了實際還不是一樣各執一方的零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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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ikuraki56:有人又會開始用虛無法治國原則開始在跟你說教了XD 10/30 09:21
→ maikuraki56:好像背了幾個憲法原則就很萬用一樣 10/30 09:21
→ chiga:超討厭的 最近一直看到這兩位想戰板友 10/30 09:58
推 siaosix:還好欸,後來幾篇都讓我感覺有多知道一些東西 10/30 10:14
噓 PowPi5566:徵收要件的必要性及公益性這種東西有跟沒有一樣是放屁 10/30 11:00
→ PowPi5566:這結論下得真好 ^_^ 10/30 11:00
→ siaosix:怎麼得出上面的結論的........ @@" 10/30 11:15
推 maikuraki56:為噓而噓XD 崩潰了嗎 10/30 11:20
推 maikuraki56:他哪裡有寫到有跟沒有一樣是放屁?? 腦補?? 10/30 11:22
→ maikuraki56:連他想表達的是公益性標準難以判斷都看不出來... 10/30 11:23
→ rhino0314:推原po ~發現好幾個帳號真的只會為噓而噓 10/30 12:05
※ 編輯: mybfgf 來自: 220.136.136.165 (10/30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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