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徵收 三峽龍埔里上百人抗議 - 三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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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流行都更

我比較想知道都更是更新些什麼東西?

找建商蓋大樓?蓋公園?建捷運?

像中興附近的河道變成假生態真水泥?

還是花錢包工程甚至炒地皮?


我家附近也是被列入計畫區

這幾年看著周圍一堆建案,蓋一堆大樓

人哪來這麼多,錢哪這麼多,蓋出來當然是養蚊子

整個區域除了多了幾棟大樓之外完全沒改變

這個叫做都更嗎?

我認為都更除了整頓市容之外,最重要的理念是讓人更適宜居住

除了建築物上的翻新,更重要的是下水道排汙、管線共構、生態綠化等等

這些做到請再來談建築物翻新

另外翻新有規定一定要大樓嗎? 難道不能花小錢讓原居民的房子稍修改變成特色

法律沒有死到一定要把人趕走砍掉重練吧

我可不相信台灣的土木技術只有蓋大樓這招

現今的都更做法,只看到一種現象

把原本居民趕走,弄建案哄抬地價,有錢人進來住,沒錢的只好往邊緣移動

最後集資源於一身,自成一個小圈子

如果弄不好就像我家那邊一樣放著養蚊子

這是哪門子都更

幫翻譯:都(ㄇㄟˊ )市(ㄑㄧㄢˊ )更(ㄎㄨㄞˋ )新(ㄍㄨㄣˇ )




最後,這話題太嚴肅了,讓大家輕鬆一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jqyya1r7j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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鍊成三步驟:

1.理解 (推倒) 2.分解 (剝光) 3.再構築 (中出)

(\>///<)\ ( ~ ̄▽ ̄)~ \( >///<)/ (  ̄ c ̄)y▂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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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ecoo avatarNecoo2012-10-30
農業區種工廠汙染土地跟空氣,這樣也算不上適合人居
希望麥仔園的地主農人可以真正將土地回歸農用
Kyle avatarKyle2012-11-01
另外麥仔園這個案子應該不是都更,而是都市計畫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11-03
像這種汙染真的就是政府的事了,誰叫目前規章太鳥不痛不癢
以前檢舉過偷排廢氣廢水的,過幾天還是照排
Hazel avatarHazel2012-11-07
等於是將這塊土地做新的規劃,很多想法都可以提出討論
而不是把都市計畫或徵收通通汙名化...
沒人說都市計畫就等於蓋高樓,圖利財團
人民、地主、農夫也都可以參與都市計畫,訴說願景
Tom avatarTom2012-11-11
實際上若能透過都市計畫重新規劃,我認為勝過現在
農地種工廠的長期汙染問題...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11-15
把農地出租蓋違法工廠汙染土地,其實只是吃老本而已
地主也可以選擇真正農用,而非把違法出租責任推給政府
畢竟那裏本來就是農業區...
當我囉嗦吧!唉...
Sandy avatarSandy2012-11-17
舊房子翻新(拉皮)由於不能帶來額外利益,是要住戶自己出錢
Quanna avatarQuanna2012-11-21
想當然爾住戶不願意拿錢翻修,所以台北市的髒破房子一堆
如果沒有容積率獎勵提升,公寓改建大樓讓建商有利潤
Jacky avatarJacky2012-11-23
建商又不是傻子掏錢幫住戶換新房然後自己沒多餘的房子賣
Eden avatarEden2012-11-23
這些年來看房市版的心得說實在的對於住戶的貪念也很沒信心
還是有人一廂情願的認為政府有必要花錢幫人民免費翻新?
Jake avatarJake2012-11-23
那廣大的無殼蝸牛不就更跳腳說政府利益輸送給少數人了?
麥子田的徵收我猜主要是要為了三鶯線做解套,三鶯線對於
Susan avatarSusan2012-11-26
三峽居民是否有幫助?我個人是用不到啦不做意見
不過之前看那邊的新聞說柑園麥子園區的違章工廠,地主每月
Dora avatarDora2012-11-30
都會跟工廠收還不錯的租金(比我們領死薪水的上班族來得好)
Elvira avatarElvira2012-12-02
我覺得拿這種黑心錢卻還要素諸老人牌抗議徵收實在不好
Daniel avatarDaniel2012-12-05
當然不是說那邊的所有地主都有拿去租給地下工廠
Linda avatarLinda2012-12-07
不過是覺得政府要如何顧及少數人而提升區域整體福祉是一門
很難的學問,當然這些年來看來是做得蠻糟的啦 =_=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12-08
都市更新->重整+整建+維護。所以你要的答案法條都早就寫得
清清楚楚~~
下水道排汙、管線共構、生態綠化->都市計畫公共設施都會明
確載訂。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12-13
都更條條第4條 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分為下列三種:
Belly avatarBelly2012-12-14
一、重建:係指拆除更新地區內原有建築物,重新建築,住戶
安置,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並得變更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
二、整建:係指改建、修建更新地區內建築物或充實其設備,
,並改進區內公共設施。
三、維護:係指加強更新地區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改進區
Bennie avatarBennie2012-12-14
內公共設施、以保持其良好狀況。
其實你講的東西都更條例第4條寫得比你還要簡單扼要清楚。
Elvira avatarElvira2012-12-17
但是現在的老百姓會買帳嗎?不會呀~~現在的老百姓講得很好聽
我們要"溝通"->但什麼叫溝通,照經驗來看就是沒有遵照我老
百姓想到的100%進行就叫不溝通。
Selena avatarSelena2012-12-21
還有都市計畫跟都市更新是不同領域的東西。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12-23
都市計畫法第42條: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應視實際情況,分別
設置左列公共設施用地:
一、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民用航空站、停
車場所、河道及港埠用地。
二、學校、社教機構、體育場所、市場、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
Zanna avatarZanna2012-12-28
用地。
三、上下水道、郵政、電信、變電所及其他公用事業用地。
四、本章規定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1-01
麥子園那邊不能叫都市更新,因為它是要從特農區解編成一般
都市計畫。也就是麥子園那邊本來就不是都市計畫區,何來都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01-02
市更新。
Ina avatarIna2013-01-07
樓上大學老師該哭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3-01-07
樓上何不回文 幹嘛一直換帳號噓 不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