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板主 - 北投
By Mia
at 2008-01-23T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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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 ╰───────────────────────╮
│ │
│ ┌────────┐ │
│ Asiating 郭小蝦 │ │ │
│ │╭─┴┴┴──╮│ │
│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四年生 ││ ││ │
│ ││ ── ── ││ │
│ 建國中學 ││ ││ │
│ ││ ═ ││ │
│ 北投國中 │╰───┬──╯│ │
│ │ │ │ │
│ 逸仙國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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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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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高中時期 │
│ 烏魯木齊 班板 │
│ 建中之春 班板、社團板 │
│ 新烏魯木齊 班板、社團板 │
│ │
│ 大學時期 │
│ 批踢踢實業坊 班板 │
│ 批踢踢兔 個板 │
│ │
│ 上站2358次 文章 706篇 since 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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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 ╰───────╮
│ │
│ │
│ 一、設置專門一篇北投的旅遊資訊置底,並定期更新。 │
│ │
│ 大家應該有被旅遊文問煩的感覺,但是北投板本身就具有旅 │
│ 遊板的性質。與其每次都要問,倒不如直接放在置底文讓新 │
│ 來的板友一看就懂,也才是北投人的待客之道!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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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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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設置專門一篇北投的旅遊資訊置底,並定期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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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應該有被旅遊文問煩的感覺,但是北投板本身就具有旅 │
│ 遊板的性質。與其每次都要問,倒不如直接放在置底文讓新 │
│ 來的板友一看就懂,也才是北投人的待客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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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 ╰───────╮
│ │
│ │
│ 二、徵求小板主,共同經營管理精華區。 │
│ │
│ 在精華區的資料夾內,小板主權限同板主權限,可以收錄或 │
│ 修改精華區。既然板上對於各項主題不乏熱心和專業人士, │
│ 希望能夠借助他們的能力一同管板。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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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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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三、引進家族經營的概念設立家族系統 │
│ │
│ 北投板仍然具有地區板友聯誼的性質,但是這點似乎稍微淡薄 │
│ 了。我希望能夠透過家族性的結合、帶起板上聯絡和擁有共同 │
│ 回憶的氣氛。施行方式,大致上是以地區為類別,例如捷運站 │
│ 或者地名,也可能在板友自介上由板友自行填寫。這制度一方 │
│ 面也是希望行之有年的板友自介能夠發揮更強的效果。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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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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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板規的部分為了讓所有事情能夠盡量含蓋,可能會用了些法 │
│ 律概念。我會盡量在說明的部分解釋清楚。 │
│ 簡單說,在內容上只限定與北投相關。在程序上則規定板主 │
│ 執行權限時必須依照程序,尤其是懲罰的部份。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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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 │
│ │
│ │
│ 一、文章內容應明確與北投或北投人相關。若否,板主應視 │
│ 經驗論理與板友反應處理。 │
│ │
│ 二、禁止商業之廣告文。非商業之廣告文,以北投區板友為 │
│ 特定對象者為限。 │
│ │
│ 以上兩條是唯二對特定主題作的明確限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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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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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三、禁止故意以重覆貼文、連續貼文等方式佔用板面而妨礙板 │
│ 友閱覽。 │
│ │
│ 四、文章內容具重大爭議或致使板友間發生衝突者,板主應制 │
│ 止並得以將相關文章予以鎖定。若仍不足以制止衝突,必 │
│ 要時得將當事人浸水桶,以一天為限。 │
│ 若該類文章過多以致影響看板列表閱讀,得在收入爭議區 │
│ 後刪除。 │
│ │
│ 這兩點著重在維持看板閱讀秩序以及板友間的和協。鎖定和水 │
╰ 桶的用意在於使當事人冷靜而非懲罰。因此板主應該視情況在 ─╯
一天之內解禁。 啊 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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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 │
│ │
│ │
│ 五、為維持看板列表秩序,板主得於必要情況,對違規文章予 │
│ 以修正標題、刪除文章、鎖定文章等板主權限。 │
│ │
│ 這條有點像是贅文,不過重點在於板主實行權限時必須是在必 │
│ 要情況。如果是改標題就好則不能刪文,用以限制板主以避免 │
│ 做過渡的處分。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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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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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六、針對違規之使用者,得予以警告。 │
│ 累計警告兩次得浸水桶一週,該次違規文章劣文退回。 │
│ 累計水桶兩次得浸永久水桶,該次違規文章劣文退回。 │
│ 前條就維持板面秩序所設之特別規定事項不適用。 │
│ │
│ 這條將水桶的使用情況大幅限制。因為我認為,自由發文為 │
│ BBS重要的基本價值之一,有關水桶的規定應該謹慎。對於 │
│ 鬧板文刪除即可,畢竟水桶是用以防止慣犯。若有需要,則 │
│ 另外視狀況和板友要求增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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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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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七、板主對違規者所作的各種處分,應以站內信的方式通知, │
│ 載明理由並詢問是否異議。違規者若有異議,得向板主說 │
│ 明並要求更改處分。若板主仍維持原處分應述明理由,違 │
│ 規者得據此向群組管理者申訴或要求板友裁決。 │
│ │
│ 這一項規定板主使用權限時必須履行的告知義務以及當事人的 │
│ 合理申訴機制。至於二次申訴的管道,我傾向於交由其他板主 │
│ 裁決。若只有一位板主,才由板友裁決。不過這機制如何設計 │
│ 就又要花腦筋想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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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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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八、看板設立發文限制,必須上站30次後始可發文。 │
│ │
│ 這一條是特別設來對付免洗id的。因為鬧板文或大量轉板的文 │
│ 章多半是由免洗id發表,這類id又都有上站次數低的特性,所 │
│ 以用這個方式防堵。我相信板友對於自己id如果有負責的態度 │
│ ,上站30次是一個非常低的門檻;上站不足30次的新板友,也 │
│ 可以在這段期間熟悉北投板才發文發問,因此設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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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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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這陣子造成大家閱讀上的不便,深感抱歉 │
│ │
│ 敬請見諒 <(_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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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記憶什麼,就是選擇遺忘什麼。
- 甘懷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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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中之春 班板、社團板 │
│ 新烏魯木齊 班板、社團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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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 班板 │
│ 批踢踢兔 個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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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應該有被旅遊文問煩的感覺,但是北投板本身就具有旅 │
│ 遊板的性質。與其每次都要問,倒不如直接放在置底文讓新 │
│ 來的板友一看就懂,也才是北投人的待客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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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投板仍然具有地區板友聯誼的性質,但是這點似乎稍微淡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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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憶的氣氛。施行方式,大致上是以地區為類別,例如捷運站 │
│ 或者地名,也可能在板友自介上由板友自行填寫。這制度一方 │
│ 面也是希望行之有年的板友自介能夠發揮更強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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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概念。我會盡量在說明的部分解釋清楚。 │
│ 簡單說,在內容上只限定與北投相關。在程序上則規定板主 │
│ 執行權限時必須依照程序,尤其是懲罰的部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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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章內容應明確與北投或北投人相關。若否,板主應視 │
│ 經驗論理與板友反應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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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禁止商業之廣告文。非商業之廣告文,以北投區板友為 │
│ 特定對象者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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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兩條是唯二對特定主題作的明確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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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禁止故意以重覆貼文、連續貼文等方式佔用板面而妨礙板 │
│ 友閱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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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文章內容具重大爭議或致使板友間發生衝突者,板主應制 │
│ 止並得以將相關文章予以鎖定。若仍不足以制止衝突,必 │
│ 要時得將當事人浸水桶,以一天為限。 │
│ 若該類文章過多以致影響看板列表閱讀,得在收入爭議區 │
│ 後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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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兩點著重在維持看板閱讀秩序以及板友間的和協。鎖定和水 │
╰ 桶的用意在於使當事人冷靜而非懲罰。因此板主應該視情況在 ─╯
一天之內解禁。 啊 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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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為維持看板列表秩序,板主得於必要情況,對違規文章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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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條有點像是贅文,不過重點在於板主實行權限時必須是在必 │
│ 要情況。如果是改標題就好則不能刪文,用以限制板主以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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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針對違規之使用者,得予以警告。 │
│ 累計警告兩次得浸水桶一週,該次違規文章劣文退回。 │
│ 累計水桶兩次得浸永久水桶,該次違規文章劣文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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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BS重要的基本價值之一,有關水桶的規定應該謹慎。對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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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載明理由並詢問是否異議。違規者若有異議,得向板主說 │
│ 明並要求更改處分。若板主仍維持原處分應述明理由,違 │
│ 規者得據此向群組管理者申訴或要求板友裁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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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項規定板主使用權限時必須履行的告知義務以及當事人的 │
│ 合理申訴機制。至於二次申訴的管道,我傾向於交由其他板主 │
│ 裁決。若只有一位板主,才由板友裁決。不過這機制如何設計 │
│ 就又要花腦筋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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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 ││ 板主經歷 ││ 治板理念 ││ 板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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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看板設立發文限制,必須上站30次後始可發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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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條是特別設來對付免洗id的。因為鬧板文或大量轉板的文 │
│ 章多半是由免洗id發表,這類id又都有上站次數低的特性,所 │
│ 以用這個方式防堵。我相信板友對於自己id如果有負責的態度 │
│ ,上站30次是一個非常低的門檻;上站不足30次的新板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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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01-28T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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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abella
at 2008-01-22T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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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ary
at 2008-01-19T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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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板主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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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01-19T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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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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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01-18T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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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teve
at 2008-01-14T23:00
at 2008-01-14T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