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涉賄閃辭 李春風再度當選花蓮秀林鄉長
2015-11-15 03:26:29 聯合報 記者徐庭揚/花蓮報導
花蓮縣秀林鄉第17屆鄉長補選昨天投票,因涉賄選辭去鄉長一職並重新投入補選的李春風
,在開票後遙遙領先其他4位對手,最後以2768票再度當選。李春風表示,因為鄉親的支
持才能勝選,將帶領秀林鄉邁向更幸福的未來。
秀林鄉9村共1萬5千6百餘人,全鄉14個投開票所共開出6088票,平均投票率逾5成,共5人
參加鄉長補選;開票結果,田韻馨獲918票、蔡昇翰139票、李春風2768票、黃輝寶617票
、蔡瑞光1652票。
被視為黑馬的蔡瑞光,以1116票的差距落選。前縣議員黃輝曾連續擔任兩屆鄉長,4度與
李春風對決,沒想到在這次補選,仍然落馬。
李春風去年當選秀林鄉長,但因去年鄉長選舉時被控涉嫌賄選,檢察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花蓮地院民事庭裁定當選無效。她不等判決定讞,先辭去鄉長職務,投入補選,也再度
當選。李春風在民國95年參選第16屆議員當選後,也因相同理由被花蓮地方法院判決當選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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