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勞工訴訟,我的律師要求我不得主張勞基法第40條 - 生活Lucy · 2011-12-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被壓迫離職,寄出存證信函作為離職證明,裡面載名因公司違法,屢次規勸不改,本人依勞基法第14條第一項離職。請求支付資遣費、加班費差價、特休......等多項賠償。初期以勞工局調解為主,之後提出訴訟,訴訟前法院開了兩次調解,所以總共三次,雇主欠資30萬,卻在調解中只願意出3萬,還到��生活All CommentsUrsula2011-12-251.)7天中應有1天例假,如果確定僱主違法,向主管單位檢舉,罰鍰2萬至30萬.2.)樓主該研究的是30條及30-1條,不是40條...3.)承上,加班費不是樓主理解的那樣計算..假定月薪是17880元...正常工時加班就是75元沒錯.(月薪工時75元,再加1倍75元,當天正常工時時薪就拿了150元)延長工時加班費才是75*1.33=100,75*1.66=125建議:要��Odelette2011-12-27勞委會有解釋文...月薪包含例假日上班薪資..只要連加班總計不低於基本工資是合法.Puput2011-12-28你的律師沒有被洗腦,是你解讀有異這樣說好了一開始呢~定了假日加班要加倍~~就這樣一句話部分雇主就利己解釋,那月薪裡的那份也應該要算進去,所以只另外*1倍這是合法的也有雇主直接*2倍+月薪裡的那一份~~~這叫"優於勞基法"不違法,也是合法勞基法規定的是"最低標準"貴公司就是走最Heather2011-12-25這則看了真是無言,只能說僱主???員工????Related Posts辟邪降魔的收藏---膏油學自古埃及,瑪大拉與耶穌.....請問諸上善人:如何詮釋「破和合僧」呢?這已經不是煩惱是疑問了請幫我做星盤分析住到電磁波很強的房間怎麼辦??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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