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臨檢搜索只須回答為什麼和依據什麼 - 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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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晚警察執行臨檢勤務,臨檢到一名酒測值超過0.55,構成不能安全駕駛,警察強制帶回派出所,嫌犯說家中還藏有毒品,警察在沒報告檢察官的情形下逕行至嫌犯家中搜索,有搜到毒品。問題:1.警察測得酒精值超過0.55後,在無拘票時是否可以強制到所,如果可以是依據什麼?2.警察在沒報告檢察官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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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avatarHarry2011-06-24
1.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第4項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2.刑事訴訟法131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住宅或其他處所:三、有明顯事實足信為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6-24
酒測值超過0.55該民已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依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現行犯逮捕。嫌犯自己承認家中有毒品,警察只要請嫌疑人簽立搜索同意書,就可前往搜索。如果嫌疑人不同意簽立同意書,警察查獲毒品,該毒品可能無證據力,但要看檢察官及法官依個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