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刑法問題靈療性侵神棍誆吸陽補陰 - 生活Donna · 2009-01-1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新竹科學園區一名女作業員因身體虛弱,今年3月到台北縣求助自稱會通靈的楊日華,楊某宣稱她「卡到陰」,要求「天人交合」術,4個多月來涉嫌性侵10多次,被害女子慘遭蹂躪,因體力不支無法下床,父母追問後氣得報警,苗栗縣竹南警分局已逮捕楊日華,近日將全案函送苗栗檢方偵辦,警方也將楊生活All CommentsBennie2009-01-12版大你好~當然是有刑責.其中最重要就是給他服用之藥物.如果是安眠.性慾.成份那他行責就重了有強制加重可能.如果只是維他命.營養劑.避孕藥.那就不用加重.只是妨害性自主(性侵害).因非偵查人員所以無法斷言.其實這案子依個人觀感.非單純性侵.開始應該為迷信.而遇上走火入魔亂神棍.最離譜是作法時�Audriana2009-01-16宗教之法術、力量或其他超自然情事而犯罪,在法律上皆稱為施以詐術,該女子對通靈人之神說深信不疑,兩人意識意思表示合議,對其要求也全力配合無違反之意思,通靈人基於有認識之故意,施以詐術限該女於錯誤之狀態而為性交之行為。個人認為成立第221條強制性交罪較不恰當。所以可能成立第�Queena2009-01-16妨害性自主絕對有~~而且會成立~~送他去關第二百二十一條(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第二百二十二條(加重強制性交罪)犯前條之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Related Posts隨身碟壞了有救嗎?精神狀況,很不正常。凡事看開點,工作不分貴賤精神分裂症吃藥後變笨如何拯救北極熊?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