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冊列「中低收入戶」者,全戶健保保費可獲二分之一補助 - 學校
By Sandy
at 2011-07-02T01:21
at 2011-07-02T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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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法新制七月起正式施行
發布單位:社會處 社會工作及救助科
內容說明:
「社會救助法」已於去(99)年12月29日經總統令發布修正部分條文,將從今(100)
年7月1日起施行,除原有「低收入戶」外,新增加納入「中低收入戶」照顧對象,大幅下
修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審查標準,包括家庭應計算人口、工作能力認定、工作收入
計算等條件皆已放寬。估計本市約有6,000人以上可因此受惠。
依據內政部公告,100年度家戶中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由新台幣9,829元提高至10,244元。
社會救助法修正後,凡符合冊列「中低收入戶」者,全戶健保保費可獲二分之一補助,另
戶內有25歲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含大專院校),經審核符合要件者並可獲得學
雜費之減免。
所謂「中低收入戶」,係指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一
點五倍;也就是說今(100)年7月1日起家戶所得每人每月為15,366元以下、動產每人不超
過112,500元、不動產全戶不超過450萬元,即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預估本市將新增
約1,000戶左右中低收入戶。
張市長為照顧經濟弱勢的市民朋友,除要求由社會處及各區公所應做好各項服務外,也特
別呼籲有符合條件的市民,7月1日起可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調查家庭環境、
經濟狀況等項目後,認定符合者,均可獲得政府的補助。
資料來源:
http://www.klcg.gov.tw/home.jsp?mserno=200710020005&serno=200710020005&menudata=KlcgMenu&contlink=ap/news_view.jsp&dataserno=201106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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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中低收入戶的人,有看到這則
多少補貼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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