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國小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約僱臨時教師助理員甄選 - 台北內湖區
By Ursula
at 2011-07-01T22:45
at 2011-07-01T22:45
Table of Contents
明湖國小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約僱臨時教師助理員甄選
http://www.mhups.tp.edu.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6886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年6月22日北市教特字第10039675100號函辦理。
二、甄選員額:臨時教師助理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應甄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全,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具有愛心、
耐心及育嬰經驗者或曾任臨時教師助理員者尤佳。)
四、報名日期:100年7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
五、報名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輔導室(校址: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105號
),電話:26323477分機34。
六、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或傳真報名恕不受理)。
七、甄試日期:100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時40分至輔導室報到
(逾時20分仍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不得參加口試),9時整進行口試。
八、約僱期間:自100年8月29日至101年1月17日止。
九、上班時間:每週工作32小時(依教育局時計核定時數為準)。
十、工作內容:
(一)在老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自理能力訓練及照顧
(如穿衣、如廁、進食),情緒及行為處理、學生個別學習指導等相關事項。
(二)協助教師維持教室常規及維護教室整潔。
(三)協助老師聯絡家長各項事宜,隨時照顧學生與臨時交辦事宜。
十一、薪津待遇:採時薪制,每一小時給付新台幣100元整。
十二、保險福利:工作期間得在本校參加勞保及全民健康保險,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十三、繳交證件:請備妥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並按順序分別裝定成冊,正本驗後發還,
影本留存本校。
(一)報名表一份(需貼上最近三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二)國民身份證。
(三)畢業證書。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十四、甄選方式:口試(當場即時回答:內容含服務熱忱、表達能力、儀容舉止等。)
十五、甄選結果:(一)錄取名單於100年7月21日甄選作業完畢後,即時公告於
本校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hups.tp.edu.tw/。
(二)錄取人員應於100年7月22日上午12時前親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逾期視同棄權,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十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
附則:(一)若到職後因故無法勝任工作,且有具體事實者,得由本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並簽奉校長核准後予以解僱,當事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給予補助。
(二)若甄試成績皆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時得從缺。
--
http://www.mhups.tp.edu.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6886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年6月22日北市教特字第10039675100號函辦理。
二、甄選員額:臨時教師助理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應甄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全,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具有愛心、
耐心及育嬰經驗者或曾任臨時教師助理員者尤佳。)
四、報名日期:100年7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止。
五、報名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輔導室(校址: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105號
),電話:26323477分機34。
六、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或傳真報名恕不受理)。
七、甄試日期:100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時40分至輔導室報到
(逾時20分仍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不得參加口試),9時整進行口試。
八、約僱期間:自100年8月29日至101年1月17日止。
九、上班時間:每週工作32小時(依教育局時計核定時數為準)。
十、工作內容:
(一)在老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自理能力訓練及照顧
(如穿衣、如廁、進食),情緒及行為處理、學生個別學習指導等相關事項。
(二)協助教師維持教室常規及維護教室整潔。
(三)協助老師聯絡家長各項事宜,隨時照顧學生與臨時交辦事宜。
十一、薪津待遇:採時薪制,每一小時給付新台幣100元整。
十二、保險福利:工作期間得在本校參加勞保及全民健康保險,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十三、繳交證件:請備妥下列資料正本及影本並按順序分別裝定成冊,正本驗後發還,
影本留存本校。
(一)報名表一份(需貼上最近三個月內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二)國民身份證。
(三)畢業證書。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十四、甄選方式:口試(當場即時回答:內容含服務熱忱、表達能力、儀容舉止等。)
十五、甄選結果:(一)錄取名單於100年7月21日甄選作業完畢後,即時公告於
本校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hups.tp.edu.tw/。
(二)錄取人員應於100年7月22日上午12時前親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逾期視同棄權,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十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
附則:(一)若到職後因故無法勝任工作,且有具體事實者,得由本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並簽奉校長核准後予以解僱,當事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給予補助。
(二)若甄試成績皆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時得從缺。
--
Tags:
學校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弱勢兒拚第一志願 5狀元出頭天
By Ida
at 2011-06-30T19:49
at 2011-06-30T19:49
內湖的基礎成人美語補習班
By Robert
at 2011-06-30T09:54
at 2011-06-30T09:54
海山站附近可以裝訂的影印店
By Tristan Cohan
at 2011-06-30T00:44
at 2011-06-30T00:44
雨下超大的...囧
By Dinah
at 2011-06-28T15:12
at 2011-06-28T15:12
木柵政大 私房麵
By Enid
at 2011-06-27T17:34
at 2011-06-27T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