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us 看板 #1LvS_6e- ]
作者: xiaowei (冷夜) 看板: Bus
標題: [情報] 公路總局新路權開放公告
時間: Wed Sep 2 00:18:06 2015
http://0rz.tw/AsInM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告
發文日期:104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路監運字第1041006217A號
主旨:公告開放「斗六-臺中朝馬」、「桃園市桃園區-國道3號-捷運大坪林站」、
「桃園市桃園區-國道1號-南港展覽館(經內湖科學園區)」、「南崁-新竹科學
園區」及「桃園市桃園區-新竹科學園區」等5條國道客運路線,徵求有意願經營
之業者參加評選事宜。
依據: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第138、143及146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暨交通部103年10月30日
交路字第1030034018號函、104年4月27日交路字第1040011929號函及104年7月16日
交路字第104002165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振興大眾運輸及順應自由化潮流,並透過市場良性競爭,提升公路運輸經營效率與
服務品質,開放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徵求有意願經營之業者參加評選。
二、開放申請經營國道客運路線別:
(一)「斗六-臺中朝馬」線
(二)「桃園市桃園區-國道3號-捷運大坪林站」線
(三)「桃園市桃園區-國道1號-南港展覽館(經內湖科學園區)」線
1、未來須配合進駐南港轉運站。
2、應於臺北市端境內規劃路外停車空間。
3、行經臺北市區之路線及設站地點,經評選獲准籌備業者,仍須經該市臺北
都會區市區及公路客運路線審議委員會同意。
(四)「南崁-新竹科學園區」線
(五)「桃園市桃園區-新竹科學園區」線,路線行經桃園市中路特區、藝文中正特
區、經國特區。
三、應優先使用「低地板大客車」及「通用設計無障礙普通大客車」(低地板大客車或通
用設計無障礙普通大客車配置車輛數原則至少須達本路線配置車輛數十分之一比例,
未滿整數者進1為整數)
四、經營許可期限及家數:5年,同一路線經營家數1家。
(以下未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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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owei (冷夜) 看板: Bus
標題: [情報] 公路總局新路權開放公告
時間: Wed Sep 2 00:18:06 2015
http://0rz.tw/AsInM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告
發文日期:104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路監運字第1041006217A號
主旨:公告開放「斗六-臺中朝馬」、「桃園市桃園區-國道3號-捷運大坪林站」、
「桃園市桃園區-國道1號-南港展覽館(經內湖科學園區)」、「南崁-新竹科學
園區」及「桃園市桃園區-新竹科學園區」等5條國道客運路線,徵求有意願經營
之業者參加評選事宜。
依據: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第138、143及146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暨交通部103年10月30日
交路字第1030034018號函、104年4月27日交路字第1040011929號函及104年7月16日
交路字第104002165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振興大眾運輸及順應自由化潮流,並透過市場良性競爭,提升公路運輸經營效率與
服務品質,開放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徵求有意願經營之業者參加評選。
二、開放申請經營國道客運路線別:
(一)「斗六-臺中朝馬」線
(二)「桃園市桃園區-國道3號-捷運大坪林站」線
(三)「桃園市桃園區-國道1號-南港展覽館(經內湖科學園區)」線
1、未來須配合進駐南港轉運站。
2、應於臺北市端境內規劃路外停車空間。
3、行經臺北市區之路線及設站地點,經評選獲准籌備業者,仍須經該市臺北
都會區市區及公路客運路線審議委員會同意。
(四)「南崁-新竹科學園區」線
(五)「桃園市桃園區-新竹科學園區」線,路線行經桃園市中路特區、藝文中正特
區、經國特區。
三、應優先使用「低地板大客車」及「通用設計無障礙普通大客車」(低地板大客車或通
用設計無障礙普通大客車配置車輛數原則至少須達本路線配置車輛數十分之一比例,
未滿整數者進1為整數)
四、經營許可期限及家數:5年,同一路線經營家數1家。
(以下未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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