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戲院的肉丸攤為了卡位撞孕婦 - 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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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想說買個臭豆腐跟肉丸當晚餐,
明知兩家處不合,
所以想說先買臭豆腐再去買肉丸,
在等時我站在兩攤中間,
沒想到肉丸的弟弟撞了我一下走過去,
我六個月的身孕肚子就頂到臭豆腐的桌子,
他沒說對不起,
我想說算了不計較,
結果他再一次經過撞過來,
我就發現他不爽我站在兩攤的中間,
就這樣撞了我三次,
我火了,
我轉過去說:「先生撞到人不會說對不起嗎?」
他才說:「對不起」
我後來當然也就沒買肉丸,
因為我實在太生氣了,
怎麼可以為了要卡位撞人,
尤其我是肚子那麼明顯的孕婦竟然還撞。
出了差錯他賠的起嗎!
回來說給我姐聽,
我姐說他們撞人很正常,
他買肉丸或臭豆腐看了很多次,
我實在氣不過,
竟然撞一個孕婦,
太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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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4-07-22
他是每個人都撞啊 一開始我還以為是不小心的
Ethan avatarEthan2014-07-23
有練過武術 曾經算時機故跟他對碰 他應該有痛到XD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07-24
打電話請警察開單吧!每10分鐘打一次!確定有開單再停!那邊的攤位有些真的還蠻傲的!
Carol avatarCarol2014-07-24
我想問一下,那些攤販為什麼可以在人行道上擺攤?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7-25
那些不是算路霸嗎??每次都還排山倒海的才能順利經過
David avatarDavid2014-07-26
他們領有合法攤商證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07-27
嗯,為什麼他們常常火氣大@@?看過好多次態度差了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7-28
肉圓應該是少數領有合法証的攤之一 開單無用吧
Donna avatarDonna2014-07-28
倒是警察來時臭豆腐跟其他攤推車躲到福華素食那邊去
Carol avatarCarol2014-07-29
生意會好就會好 走道站人就會被影響到? 頗呵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7-30
兩攤不是合好了嗎?可以一次叫啊
Adele avatarAdele2014-07-31
怎麼會這麼扯...雖然我覺得兩家都不好吃就是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7-31
甜不辣 四十元 科科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8-01
那攤商證應該不代表他可以合法佔用人行道!
Lydia avatarLydia2014-08-02
戴安全帽+行車記錄器=攤商 惡意衝撞行人全紀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8-03
莫明奇妙的攤商證,是古代的聖旨嗎?可以在人行道擺攤
Liam avatarLiam2014-08-03
噓甜不辣攤 1.很吵 2.擺轉角阻礙通行 3.沒人還在那邊
Hardy avatarHardy2014-08-04
阿力咧 4.東西難吃得要死還漲價
Hazel avatarHazel2014-08-05
這種甜不辣的水準還能叫好吃 難怪南部人台北人吃_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8-06
Yedda avatarYedda2014-08-07
個人感想:那家甜不辣真的不好吃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8-07
南部人的話是聖旨嗎 不和口味幹嘛牽扯南北
Olive avatarOlive2014-08-08
不用否認南部小吃就是比北部cp值高 否認這個沒意義
Puput avatarPuput2014-08-09
難道你要否認北部消費高的事實嗎??口味再怎麼主觀也有range 不然愛吃屎的人說屎好吃你認同??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8-10
有些事情就是事實 硬去否認只會顯得你無知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8-10
同樣價格,南部用料應該比較實在......
Iris avatarIris2014-08-11
純嘘a大,關南北啥事,一下說口味,一下說cp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