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07/78/2r3tc.html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
苗栗市路邊停車格因不收費,淪為附近住戶私人停車
位或被流動攤販、廣告車輛長期佔用,有暫時停車需求的民眾無處可停。
苗栗市公所研擬收費,將廣徵民意後決定是否實施。如確定收費,會參考
其它縣市做法,訂出合理收費標準。
苗栗市長邱炳坤說,苗栗市區因所有路段都不收路邊停車費,停車格多數
長期遭佔用,影響到市民購物臨時停車的權益,不僅不利商家生意,更造
成里鄰間佔位停車的糾紛,不少民眾建議收費。
尤其中正路、中山路,是市區交通及商業發展的任督二脈,路邊暫時停車
的需求大,停車格卻被長期佔用,除了不符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也影
響店家生意。收費是根本解決方式,只要改為計時收費,自然能消除路霸
及提高停車格使用率,促進周邊的商機。
後略……。
--
心得:
苗栗市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嗎?
(還是我該換另外一種角度來說,如果這種事情也要廣徵民意,那這個地方
的民選機構首長的高度似乎不太合乎一個市長應該有的高度與被期盼?)
為什麼對的事情,也是應該做的事情,只是方法/範圍/區塊之類的分別等,
卻還要 "廣徵民意",才能決定要不要實施相關的收費措施?
如果這樣的話,似乎也很切實的反應了,因為民眾反彈,所以警方或地方
政府機關對於違規停車或是苗栗市內的停車等狀況,採取相應不理的態度。
但那是公僕應該有的態度嗎?
如果這種事情還要經過民眾同意才要實施收費,那我會乾脆建議苗栗市南苗
鬧區週邊乾脆把路封掉當作停車場算了!
反正違規停車,或是明明附近有停車場卻不停的狀況屢見不鮮,也無人聞問。
那種下班後,回到家不要是聯繫警方協助查詢車主請車主速來移車。
或是車主 "白目" 到一整個讓人很無奈的地步,直接檔死巷弄口停車,請問
市長大人能想像嗎?
鐵路高架橋下的停車位,連假日都停不滿,但從那邊往南苗區塊來看,尤其
是例假日的違規停車有多嚴重,市長知道嗎?
(那個麥當勞前面雙黃燈一打就停車的民眾,稍止一下吧,不要讓別人誤以
為苗栗市的交通就是這樣亂,佔用車道還打雙黃燈很大方的擋住行車空間
哩~更諷刺的是這裡離最近的派出所也不是很遠的距離,唉)
明明苗栗市對於違規停車已經寬鬆到沒有王法的地步了~警方絕少常態
性不分區域別主動開單,即使是紅線路口轉彎這種嚴重違停狀態亦然。
但說難聽一點,在那樣的狀態之下,違規停車的狀況越來越誇張。
既然寬鬆之下~民眾也不會另外保持一個給他人民眾基本的尊重,那又何必
寬鬆?為何不卯起來開單取締?
黃線違規停車~如車主不在車上,這些也都沒看到積極的取締,或地方政府
對於市內的交通動線規劃等一個概括的去除弊興利。
每次的理由總是苗栗縣公有拖吊車數量不足 --- 這老梗了,換個理由吧!
相關法條中應該沒有只有拖吊車能實施違規停車取締的作業吧?
警方巡邏時不能主動開單逕行開單告發取締? 苗栗的警方比較特別?
還是台北的警方比較特殊?還是一國二制?
地方政府不能針對違規停車/市內停車問題大體檢?
不想管?還是閉上眼睛就看不到?或是從來不認為這是個問題?
或許苗栗市在這方面真的很與眾不同吧~
(這是一種悲哀的無奈,唉!其實碰到這種狀況時,那種滿腹e04幹聲連連的
怒火,大概只有經常碰上這種狀況的民眾能夠同理心瞭解)
--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
苗栗市路邊停車格因不收費,淪為附近住戶私人停車
位或被流動攤販、廣告車輛長期佔用,有暫時停車需求的民眾無處可停。
苗栗市公所研擬收費,將廣徵民意後決定是否實施。如確定收費,會參考
其它縣市做法,訂出合理收費標準。
苗栗市長邱炳坤說,苗栗市區因所有路段都不收路邊停車費,停車格多數
長期遭佔用,影響到市民購物臨時停車的權益,不僅不利商家生意,更造
成里鄰間佔位停車的糾紛,不少民眾建議收費。
尤其中正路、中山路,是市區交通及商業發展的任督二脈,路邊暫時停車
的需求大,停車格卻被長期佔用,除了不符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也影
響店家生意。收費是根本解決方式,只要改為計時收費,自然能消除路霸
及提高停車格使用率,促進周邊的商機。
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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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苗栗市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嗎?
(還是我該換另外一種角度來說,如果這種事情也要廣徵民意,那這個地方
的民選機構首長的高度似乎不太合乎一個市長應該有的高度與被期盼?)
為什麼對的事情,也是應該做的事情,只是方法/範圍/區塊之類的分別等,
卻還要 "廣徵民意",才能決定要不要實施相關的收費措施?
如果這樣的話,似乎也很切實的反應了,因為民眾反彈,所以警方或地方
政府機關對於違規停車或是苗栗市內的停車等狀況,採取相應不理的態度。
但那是公僕應該有的態度嗎?
如果這種事情還要經過民眾同意才要實施收費,那我會乾脆建議苗栗市南苗
鬧區週邊乾脆把路封掉當作停車場算了!
反正違規停車,或是明明附近有停車場卻不停的狀況屢見不鮮,也無人聞問。
那種下班後,回到家不要是聯繫警方協助查詢車主請車主速來移車。
或是車主 "白目" 到一整個讓人很無奈的地步,直接檔死巷弄口停車,請問
市長大人能想像嗎?
鐵路高架橋下的停車位,連假日都停不滿,但從那邊往南苗區塊來看,尤其
是例假日的違規停車有多嚴重,市長知道嗎?
(那個麥當勞前面雙黃燈一打就停車的民眾,稍止一下吧,不要讓別人誤以
為苗栗市的交通就是這樣亂,佔用車道還打雙黃燈很大方的擋住行車空間
哩~更諷刺的是這裡離最近的派出所也不是很遠的距離,唉)
明明苗栗市對於違規停車已經寬鬆到沒有王法的地步了~警方絕少常態
性不分區域別主動開單,即使是紅線路口轉彎這種嚴重違停狀態亦然。
但說難聽一點,在那樣的狀態之下,違規停車的狀況越來越誇張。
既然寬鬆之下~民眾也不會另外保持一個給他人民眾基本的尊重,那又何必
寬鬆?為何不卯起來開單取締?
黃線違規停車~如車主不在車上,這些也都沒看到積極的取締,或地方政府
對於市內的交通動線規劃等一個概括的去除弊興利。
每次的理由總是苗栗縣公有拖吊車數量不足 --- 這老梗了,換個理由吧!
相關法條中應該沒有只有拖吊車能實施違規停車取締的作業吧?
警方巡邏時不能主動開單逕行開單告發取締? 苗栗的警方比較特別?
還是台北的警方比較特殊?還是一國二制?
地方政府不能針對違規停車/市內停車問題大體檢?
不想管?還是閉上眼睛就看不到?或是從來不認為這是個問題?
或許苗栗市在這方面真的很與眾不同吧~
(這是一種悲哀的無奈,唉!其實碰到這種狀況時,那種滿腹e04幹聲連連的
怒火,大概只有經常碰上這種狀況的民眾能夠同理心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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