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的哈士奇在上周三自家中走失遍尋不著
而我在前天於本版張貼布告尋求鄉民協助
就在周日晚上接到好心的小姐來電
告知我他在田中101文具旁的7-11曾看過我家的狗待在那
並說該店某店員說要把他帶回家收養等失主認領
豈知實際上是該家7-11超商老闆要求店員把我家的狗載去他處丟掉
因為老闆娘說我家的狗會影響他家的生意
為免他再跑回來他們店裡,因此交代他們員工再到遠一點的地方丟棄
該員工住在溪州,便把我家的狗載到溪州去丟棄
而我家可憐的狗,每次出門散步不出方圓百里
只因我家附近就有家7-11,而單純的以為只要待在那我們就會找得到他
豈知道因為這樣而害他有更悲慘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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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沒多久當我們見到該超商老闆娘時,老闆娘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所為有何錯誤
雙手交叉反問我們,你們家的狗怎麼沒有關在籠子裡?
還冷冷的說,你家的狗真聽話 誰喊他就會跟著走(是阿,所以被你要求員工給載去丟掉還乖乖的上摩托車)
還虧你自己也是有養狗之人,丟別人家狗如此的理所當然,為了避免當兇手還支使員工做此事
我明白身為員工的無奈,因此只要求該員工盡力的幫忙把我家狗給找回來
畢竟狗兒是你丟的,溪洲的路也是你最清楚,這事他責無旁貸
會發這篇心情文有兩件事想請求大家幫忙
1.想請求住溪州及北斗附近的鄉民們幫忙留意是否有我家哈士奇的行蹤
他的毛是紅棕色 公 身帶紅色項圈 年約四歲
據說我家狗狗被丟棄在光榮村附近(聽說相相相當偏僻)
2.若大家也對該店的作為感到不滿,請大家拒絕到該店消費
說直接些,全田中7-11很多,其他超商也很多
請大家踴躍選擇有愛心有良心的店家消費
以上所言句句屬實
本人對此事件保留法律追訴權,也願意對以上言論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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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以下所有鄉民的言論 我補充如下
很抱歉沒有說清楚狗走失的原因
狗並不是我們放他出去散步而讓他走失,若是如此 那麼錯絕對100%在我自己 當然會自負全責
我家狗狗是繫繩在門口(因為他怕熱,所以繫在門口)我為了怕他逃脫 買了防逃脫的項圈
沒想到他是咬開鎖頭而逃開 這真得是始料未及的 也是意外
他現在跑到該門市 該門市是有權力把牠趕走
但是任何人都沒有權力把他給丟棄!!
會噓我的人請您自己將心比心,若是你家的狗被丟棄 你會這樣說話嗎?
我本來不想說的,但是據說該門市已經不是第一次丟狗了
公道自在人心,也不想引起筆戰
若您想支持該門市丟狗的作為 可以請你到該門市去給予丟狗丟的好的鼓勵!!
否則請右轉離開,不要在別人傷口上灑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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