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的審核標準是否因社工的愛心而有差異 -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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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有問題想請教有經驗或知道的好心人(我需要正確的知識),我媽媽(約55歲)前陣子申請了低收入戶,但沒過的原因為平均收入超過最低生活費(10244),但是我對承辦人(社工)跟我解釋說明計算方式還是很不服,我家家庭人口計算範圍為申請人媽媽(約55歲),爸爸(約75歲,領有中低老人年金),我(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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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avatarUna2012-10-11
16歲以上,65歲以下者,除有醫生無工作能力診斷証明書or殘障手冊,學生証明(日),未與公婆住在一起,獨自在家扶養6歲以下兒童外,餘不論有無工作,均依其專長,政府所訂標準列計;但無因定雇主的零工標準列列額,男性是24240,女性是18780。舅舅每月拿約15000給媽媽請媽媽照顧外婆,所以媽媽的
Yuri avatarYuri2012-10-09
我僅提供我微薄的知識你媽媽年紀尚不到退休年齡還有工作能力屬勞動人口,所以不管有沒有收入都以那個數字計算;你外婆跟你爸一定都有年金或是身障補助從優補助;所以那一戶裡面只有你弟(14歲)屬於受撫養人口沒有計算收入。將兩分的年金或是補助(保守..若共以8000元計)+你媽媽的額外收入15000+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