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見夜市寵物用品花車有特價衣服,
因為我的狗是小型犬,大約是4公斤左右,
深怕買回去不能穿又不能退,我問了3次店
員相同的問題,這衣服的SIZE我的狗狗可以
穿嗎?店員說可以阿!在衣服大小標示說明書
上面標明我的狗是在那個SIZE的範圍內,到
了結帳櫃台,我又再問一次,這個大小是M號
嗎?收錢櫃台小姐說是,因為是特價100元,
所以沒給我收據之類的東西。
回到家我先把狗洗乾淨後在幫他換上,
結果扣子完全扣不上,本想就這樣穿好了,
但腳就是卡住,於是我想去換大一點尺寸或
是加錢選購其他款,店員態度很硬不肯給我
換,最後叫了老闆娘來,因為我不知道昨天
結帳的是老闆娘,他一來就非常兇的對我大
吼說:你為什麼說是我說你的狗可以穿,我回
:我沒說是你說,我只是問這衣服真的是M號嗎?
老闆娘說:(你一看就是乞丐,我不做妳生意,
錢退給你,跟店員說,把錢退給她,用丟的,
老闆娘把100元真的用丟的,丟到我身上,你
給我滾出去),我心想你也太誇張了吧!
老闆娘說:妳們每次這樣,我說我第一次
買耶!你怎麼把所有顧客怨氣發在我身上,我
發現老闆娘失控,我再講他也聽不進去,他
硬推著把我跟狗及我小孩趕出去,第一次遇
到這種態度的老闆,店員一直說100元東西不
能換,但商家以「 特價商品,售出概不退換 」
的定型化契約條款,免除自己依民法規定應負
的擔保責任,明顯已經損及消費者的權益,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2 條之規定,應屬無效,
店家不得拒絕消費者提出的換貨請求。我覺得重點是
老闆娘的態度,及人身攻擊,這是我不能接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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