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都是用綠色政治(什麼?)的經驗來回覆。
※ 引述《phwoman (愛昏頭的女人)》之銘言:
: 我們對賭場的質疑都讓縣府以打官腔的方式回覆,
: 所以最後我們認清了這樣的縣府不會有能力,
這跟許多社會運動的經驗很像呀,
日本用「共同購買」推行社會改革的社區媽媽們,
曾經為了促使議會禁止販賣會污染河川的清潔劑搞了一堆連署,
最後政治人物就是不會理你呀。於是決定NGO出來自己選。
日本這些NGO出來選的人,稱之為政治代理人,
顧名思義,候選人只是這些組織的代理人,
代表有共同理念的這些人去議員開會罷了。
所以薪水呀、助理缺額呀,選上都要分給背後的NGO組織。
: 講到賭場,就想到反賭聯盟的林,
: 他的參選,頗令人傻眼,
: 對外界來說,他幾乎可以等於反賭聯盟的代名詞,
: 基本上,沾染了選舉的任何組織,
: 都不會受到我們的絕對信任,
先講林如果當選,他的「利益」確實會轉到社運NGO(不"等於"台灣反賭聯盟)身上,
因為綠黨候選人要簽政治代理人公約。
1. 公約範本之一 http://igreen.bigsound.org/?p=378
2. http://www.greenparty.org.tw/index.php?itemid=870
因為反賭聯盟的成員絕大部份都是NGO,非政府非營利組織,
意思是每年預算表都要先報給內政部,
依法規可以營利但不能有盈餘,不能有分配盈餘給股東的行為。
就是有多的錢都應該回到該組織的公益事項就對了。
當然這樣也不能讓人絕對信任的呀,
畢竟大家還是時常耳聞某某基金會似乎ooxx之類的。
似乎我們的法規給人的信任度不夠。
所以民間團體再推出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我們希望藉由「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簡稱公益自律聯盟)的成立,讓參與組織用高
標準來自我要求以展現責信之外,也普遍認為應加速立法,保障捐款人基本權益。
http://www.npoalliance.org.tw/Page_Show.asp?Page_ID=48
順便說,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的秘書長張宏林,
也是綠黨的秘書長(他在綠黨是義工無給職)。
別讓捐款像洪水暴竄(張宏林)
http://www.greenparty.org.tw/index.php?itemid=1089
如果你不認同反賭聯盟或社運NGO團體的目標,例如勵馨呀等等的,
不希望勝選後的公家利益落到他們身上很合理。
不過也歡迎您來認識一下綠黨平時在幹嘛就是了:
http://greenpartytwweekly.blogspot.com/2009/12/11281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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