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租屋殺人狂 二審逃死刑 - 士林
By Frederic
at 2010-08-13T11:25
at 2010-08-13T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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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PBVAjv ]
作者: KINGTIGERX (細雨 河畔 擺渡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租屋殺人狂 二審逃死刑
時間: Fri Aug 13 11:11:03 2010
來對照以前的新聞(中時電子報的,找不到原連結…)
失業洩憤 隨機殺人全家 1死2傷
更新日期:2009/03/10 03:32 蕭博文、張企群/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昨日驚傳隨機殺人案!從南投北上的失業男子黃富康,假藉租屋名義,與被害
人簡添智相約看屋,先在屋內以鐵鎚、鐮刀將他殺害後,隨後轉赴死者位於克強路住處,
誘出簡妻後瘋狂砍殺,死者兒子挺身護母也遭砍傷,造成一死二傷慘劇!隨後黃嫌負傷就
醫時被指認出而遭警方逮捕。
嫌犯黃富康(卅六歲)落網後供稱,他與死者一家三口並不認識,完全是因遭人詐騙加上
長期失業,才想殺人洩憤,從網路租屋族的刊登廣告資料中,隨機挑選出被害人簡添智做
為目標,展開一連串瘋狂殺人行徑。
死者簡添智(五十歲)與妻子余瑞瑛(五十一歲)同為安麗直銷商、獨子簡裕倫(廿四歲
)唸大學,家境小康,一家三口住在士林克強街,另在天母德行東路有一房子待租。
警方調查,黃嫌昨日上午十點廿分,與死者簡添智先約在德行東路看屋,進屋參觀浴室時
,黃嫌拿出預藏的鐵鎚,由後襲擊簡某頭部,待簡某昏迷倒地後,再持鐮刀割頸;簡某死
亡後,黃嫌將他皮夾帶走,即騎機車到新光醫院急診室,治療在行凶過程中受傷的手部。
午後一點多,黃嫌循死者皮夾遺留資料,前往克強路,致電死者妻子余瑞瑛,佯稱要簽約
租屋,誘騙余女下樓開門,一見面即以鐮刀狂刺余女頸部及頭部。
余女受傷後轉身逃到三樓向兒子簡裕倫求救,不料黃嫌尾隨追入屋內,瘋狂地朝母子二人
砍殺,滿身是血的簡裕倫衝出屋外,沿路大喊「救命啊!」黃嫌也跟著衝下樓,騎乘停放
在公寓下的機車揚長而去。目擊慘案的鄰人報警,將母子兩人分送榮總及新光醫急救,母
子兩人頸部及手臂都有多處刀傷,母親傷勢較為嚴重,但至晚間已脫離險境。
警方案發後,想緊急通知家屬到場處理,卻發現一家之主簡添智的手機都無人回應,經簡
裕倫告知父親一早與人相約看屋,警方再前往德行東路兩百二十七號查看時,才在四樓浴
室內,發現簡添智陳屍在血泊之中,頸部遭利刃割斷,手腳也變形。
警方至此研判簡家三口可能都被同一名歹徒砍殺,由於凶手橫跨兩個現場犯案,警方初步
以為是有深仇大恨,除了調閱監視器外,還開始過濾簡家的交往背景。
黃嫌砍殺簡家母子時不慎割傷左手食指,作案後原已逃逸返回小西街兄長住處,下午兩時
十分又被兄長帶至新光醫院掛急診,恰好被採訪的媒體記者看到,發現符合凶嫌的特徵,
急忙攔下經過的警車報案,警方掏槍在急診室當場將黃嫌逮捕,黃嫌才坦承自己是隨機殺
人的凶嫌。
※ 引述《color345 (color345)》之銘言: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租屋殺人狂」黃富康,去年3月佯裝看屋,誘出簡姓屋主亂刀
: 砍殺致死,再到死者住處追殺他的妻、兒致重傷,自認可「殺人轉運」,士林地院一審判
: 處死刑,高等法院昨以黃嫌「深具悔意、罪不及死」,且符合自首條件為由,二審改判無
: 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判決指出,黃富康行兇後負傷至醫院就醫,遇見趕來探視傷者的員警,員警問衣服血
跡何來,黃即坦承剛剛殺了人,符合自首要件,得減輕其刑。
: 判決書指出,黃富康表達願意以自身經濟條件,提供30萬元賠償金給被害人家屬,但家屬
: 認為黃嫌手段太過殘忍,主張「我們在乎的不是錢」而拒絕接受賠款,合議庭認為黃嫌即
: 使和解未成,仍顯示其深具悔意、盡力彌補之意,「罪不及死」。此外,合議庭也根據精
: 神科醫師鑑定結果,認定黃嫌「精神狀態異於常人」,高院按照這3項理由,將死刑改判
: 無期徒刑。
: 五樓說: 幹! 住台灣真好~ 隨便砍死人也不用死...
究竟~是法官錯亂呢?還是媒體錯亂呢?
--
作者: KINGTIGERX (細雨 河畔 擺渡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租屋殺人狂 二審逃死刑
時間: Fri Aug 13 11:11:03 2010
來對照以前的新聞(中時電子報的,找不到原連結…)
失業洩憤 隨機殺人全家 1死2傷
更新日期:2009/03/10 03:32 蕭博文、張企群/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昨日驚傳隨機殺人案!從南投北上的失業男子黃富康,假藉租屋名義,與被害
人簡添智相約看屋,先在屋內以鐵鎚、鐮刀將他殺害後,隨後轉赴死者位於克強路住處,
誘出簡妻後瘋狂砍殺,死者兒子挺身護母也遭砍傷,造成一死二傷慘劇!隨後黃嫌負傷就
醫時被指認出而遭警方逮捕。
嫌犯黃富康(卅六歲)落網後供稱,他與死者一家三口並不認識,完全是因遭人詐騙加上
長期失業,才想殺人洩憤,從網路租屋族的刊登廣告資料中,隨機挑選出被害人簡添智做
為目標,展開一連串瘋狂殺人行徑。
死者簡添智(五十歲)與妻子余瑞瑛(五十一歲)同為安麗直銷商、獨子簡裕倫(廿四歲
)唸大學,家境小康,一家三口住在士林克強街,另在天母德行東路有一房子待租。
警方調查,黃嫌昨日上午十點廿分,與死者簡添智先約在德行東路看屋,進屋參觀浴室時
,黃嫌拿出預藏的鐵鎚,由後襲擊簡某頭部,待簡某昏迷倒地後,再持鐮刀割頸;簡某死
亡後,黃嫌將他皮夾帶走,即騎機車到新光醫院急診室,治療在行凶過程中受傷的手部。
午後一點多,黃嫌循死者皮夾遺留資料,前往克強路,致電死者妻子余瑞瑛,佯稱要簽約
租屋,誘騙余女下樓開門,一見面即以鐮刀狂刺余女頸部及頭部。
余女受傷後轉身逃到三樓向兒子簡裕倫求救,不料黃嫌尾隨追入屋內,瘋狂地朝母子二人
砍殺,滿身是血的簡裕倫衝出屋外,沿路大喊「救命啊!」黃嫌也跟著衝下樓,騎乘停放
在公寓下的機車揚長而去。目擊慘案的鄰人報警,將母子兩人分送榮總及新光醫急救,母
子兩人頸部及手臂都有多處刀傷,母親傷勢較為嚴重,但至晚間已脫離險境。
警方案發後,想緊急通知家屬到場處理,卻發現一家之主簡添智的手機都無人回應,經簡
裕倫告知父親一早與人相約看屋,警方再前往德行東路兩百二十七號查看時,才在四樓浴
室內,發現簡添智陳屍在血泊之中,頸部遭利刃割斷,手腳也變形。
警方至此研判簡家三口可能都被同一名歹徒砍殺,由於凶手橫跨兩個現場犯案,警方初步
以為是有深仇大恨,除了調閱監視器外,還開始過濾簡家的交往背景。
黃嫌砍殺簡家母子時不慎割傷左手食指,作案後原已逃逸返回小西街兄長住處,下午兩時
十分又被兄長帶至新光醫院掛急診,恰好被採訪的媒體記者看到,發現符合凶嫌的特徵,
急忙攔下經過的警車報案,警方掏槍在急診室當場將黃嫌逮捕,黃嫌才坦承自己是隨機殺
人的凶嫌。
※ 引述《color345 (color345)》之銘言: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租屋殺人狂」黃富康,去年3月佯裝看屋,誘出簡姓屋主亂刀
: 砍殺致死,再到死者住處追殺他的妻、兒致重傷,自認可「殺人轉運」,士林地院一審判
: 處死刑,高等法院昨以黃嫌「深具悔意、罪不及死」,且符合自首條件為由,二審改判無
: 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判決指出,黃富康行兇後負傷至醫院就醫,遇見趕來探視傷者的員警,員警問衣服血
跡何來,黃即坦承剛剛殺了人,符合自首要件,得減輕其刑。
: 判決書指出,黃富康表達願意以自身經濟條件,提供30萬元賠償金給被害人家屬,但家屬
: 認為黃嫌手段太過殘忍,主張「我們在乎的不是錢」而拒絕接受賠款,合議庭認為黃嫌即
: 使和解未成,仍顯示其深具悔意、盡力彌補之意,「罪不及死」。此外,合議庭也根據精
: 神科醫師鑑定結果,認定黃嫌「精神狀態異於常人」,高院按照這3項理由,將死刑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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