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租屋殺人狂 二審逃死刑 - 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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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PBVAjv ]

作者: KINGTIGERX (細雨 河畔 擺渡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租屋殺人狂 二審逃死刑
時間: Fri Aug 13 11:11:03 2010

來對照以前的新聞(中時電子報的,找不到原連結…)

失業洩憤 隨機殺人全家 1死2傷
更新日期:2009/03/10 03:32 蕭博文、張企群/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昨日驚傳隨機殺人案!從南投北上的失業男子黃富康,假藉租屋名義,與被害
人簡添智相約看屋,先在屋內以鐵鎚、鐮刀將他殺害後,隨後轉赴死者位於克強路住處,
誘出簡妻後瘋狂砍殺,死者兒子挺身護母也遭砍傷,造成一死二傷慘劇!隨後黃嫌負傷就
醫時被指認出而遭警方逮捕。

嫌犯黃富康(卅六歲)落網後供稱,他與死者一家三口並不認識,完全是因遭人詐騙加上
長期失業,才想殺人洩憤,從網路租屋族的刊登廣告資料中,隨機挑選出被害人簡添智做
為目標,展開一連串瘋狂殺人行徑。

死者簡添智(五十歲)與妻子余瑞瑛(五十一歲)同為安麗直銷商、獨子簡裕倫(廿四歲
)唸大學,家境小康,一家三口住在士林克強街,另在天母德行東路有一房子待租。

警方調查,黃嫌昨日上午十點廿分,與死者簡添智先約在德行東路看屋,進屋參觀浴室時
,黃嫌拿出預藏的鐵鎚,由後襲擊簡某頭部,待簡某昏迷倒地後,再持鐮刀割頸;簡某死
亡後,黃嫌將他皮夾帶走,即騎機車到新光醫院急診室,治療在行凶過程中受傷的手部。

午後一點多,黃嫌循死者皮夾遺留資料,前往克強路,致電死者妻子余瑞瑛,佯稱要簽約
租屋,誘騙余女下樓開門,一見面即以鐮刀狂刺余女頸部及頭部。

余女受傷後轉身逃到三樓向兒子簡裕倫求救,不料黃嫌尾隨追入屋內,瘋狂地朝母子二人
砍殺,滿身是血的簡裕倫衝出屋外,沿路大喊「救命啊!」黃嫌也跟著衝下樓,騎乘停放
在公寓下的機車揚長而去。目擊慘案的鄰人報警,將母子兩人分送榮總及新光醫急救,母
子兩人頸部及手臂都有多處刀傷,母親傷勢較為嚴重,但至晚間已脫離險境。

警方案發後,想緊急通知家屬到場處理,卻發現一家之主簡添智的手機都無人回應,經簡
裕倫告知父親一早與人相約看屋,警方再前往德行東路兩百二十七號查看時,才在四樓浴
室內,發現簡添智陳屍在血泊之中,頸部遭利刃割斷,手腳也變形。

警方至此研判簡家三口可能都被同一名歹徒砍殺,由於凶手橫跨兩個現場犯案,警方初步
以為是有深仇大恨,除了調閱監視器外,還開始過濾簡家的交往背景。

黃嫌砍殺簡家母子時不慎割傷左手食指,作案後原已逃逸返回小西街兄長住處,下午兩時
十分又被兄長帶至新光醫院掛急診,恰好被採訪的媒體記者看到,發現符合凶嫌的特徵,
急忙攔下經過的警車報案,警方掏槍在急診室當場將黃嫌逮捕,黃嫌才坦承自己是隨機殺
人的凶嫌。



※ 引述《color345 (color345)》之銘言: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租屋殺人狂」黃富康,去年3月佯裝看屋,誘出簡姓屋主亂刀
: 砍殺致死,再到死者住處追殺他的妻、兒致重傷,自認可「殺人轉運」,士林地院一審判
: 處死刑,高等法院昨以黃嫌「深具悔意、罪不及死」,且符合自首條件為由,二審改判無
: 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判決指出,黃富康行兇後負傷至醫院就醫,遇見趕來探視傷者的員警,員警問衣服血
跡何來,黃即坦承剛剛殺了人,符合自首要件,得減輕其刑。
: 判決書指出,黃富康表達願意以自身經濟條件,提供30萬元賠償金給被害人家屬,但家屬
: 認為黃嫌手段太過殘忍,主張「我們在乎的不是錢」而拒絕接受賠款,合議庭認為黃嫌即
: 使和解未成,仍顯示其深具悔意、盡力彌補之意,「罪不及死」。此外,合議庭也根據精
: 神科醫師鑑定結果,認定黃嫌「精神狀態異於常人」,高院按照這3項理由,將死刑改判
: 無期徒刑。
: 五樓說: 幹! 住台灣真好~ 隨便砍死人也不用死...

究竟~是法官錯亂呢?還是媒體錯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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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8-16
有卦~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8-20
還有個可能是判決書是記者猜的
Ursula avatarUrsula2010-08-23
要看法官有沒有收到加害人的"悔意"?
Eartha avatarEartha2010-08-27
結論:他真的轉運了
Delia avatarDelia2010-08-30
......瘋子, 廢死團體還要保護這種人嗎?
Agnes avatarAgnes2010-09-03
我印象中也是這篇新聞寫的耶...
Delia avatarDelia2010-09-06
犯罪被抓後 別忘了你的悔意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9-10
http://tinyurl.com/24ksgg4 蘋果的報導
Wallis avatarWallis2010-09-13
媽的這樣還不死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0-09-16
這法官不是有收錢就是廢死聯盟的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0-09-20
預謀殺三人可以深具悔意判無期,來猜幾年就會放出來
Puput avatarPuput2010-09-23
記者有獲獎耶 這應該不會假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0-09-27
"得"減輕 不是"應"
Freda avatarFreda2010-09-30
廢死聯盟:這是台灣人權的一大勝利!歐耶!
Puput avatarPuput2010-10-04
應該沒收錢 這個神經病的看起來沒錢 可能是廢死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10-07
法官:你知道我要的是哪種悔意 如果你不知道 我也幫不了你阿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10-11
硬凹成自首也太遷強
Regina avatarRegina2010-10-14
有沒有收錢很難講,這神經病沒錢但有家人,而且他還能拿30
Una avatarUna2010-10-18
法官:可惜他的悔意不夠 要不他其實是甩刀殺人的....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0-10-21
萬出來,對法官來講動點手腳沒啥損失無本就能賺三十萬
Lily avatarLily2010-10-24
兇嫌:莫名其妙變自首and殺三人一人賠10萬 深具悔意
Kumar avatarKumar2010-10-28
FACE聯盟:又是一件可以拿來說嘴的事了~
Joe avatarJoe2010-10-31
刑法兼具教育意義 罪不致死。一連串的詭扯..台灣司法超爛
Erin avatarErin2010-11-04
可見在台灣法官地位比起蓋還低
Jacob avatarJacob2010-11-07
自首 放屁 又是某聯盟在操作嗎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0-11-11
應該比照美國採陪審團制度,不然一堆貪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