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住戶拉K長達2年 警:我們也沒辦法 - 桃園中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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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四戶持有吸食
應該是會有販售、轉讓或誘食的源頭
難道不能要求警調單位去追這些人的購買來源嗎?
我相信至少不會是"每個人"都分別去買吧
只要有一個人是向其他住戶(含家人)購買、轉讓
罪都比較僅自己吸食來的重
縱使是分別去買,也可以追的到藥頭

另外除非抓這次之後他們沒再買了
不然有吸食一定有販賣的人
有販賣一定有製造的人

重點是要用什麼方式督促警調單位去抓人
以及怎麼做好保密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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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1-09
應該先查查警方乾不乾淨
Yedda avatarYedda2014-01-10
源頭一直有抓 多半是從機場入關去抓
Mary avatarMary2014-01-10
臺灣講保密??你剛打沒幾秒就知道是你了.
Jake avatarJake2014-01-10
後續的新聞?那幾個拉k的住戶後來怎樣了?
Kelly avatarKelly2014-01-10
前面法條都貼了,這等級的罪最多就罰錢,能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