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住戶拉K長達2年 警:我們也沒辦法 - 桃園中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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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ily
at 2014-01-09T06:0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EijiHoba (Feel)》之銘言:
  不會加字色,所以有點傷眼抱歉。
: 2014/01/08 20:35:00
: 記者潘照文、林建宏/桃園報導
: 桃園中壢有個社區看起來高級,事實上卻長期不得安寧。附近居民投訴,有毒蟲每逢下
: 午3、4點就在家「拉K」,K他命的臭味飄到社區中庭,居民忍無可忍報警處理,但警方
: 卻反而怒嗆管委會一直報警有什麼用?最扯的是,警方已經在現場聞到拉K味道,卻推
: 說沒有搜索票,因此無法破門而入;毒蟲甚至囂張撂話說,只要打電話給所長,都知道
: 「抓耙仔」是誰,讓居民活在恐懼陰影。

 關於『檢舉人身分是否保密』,以下就各相關法律進行說明。

 依據〈檢察、司法警察機關處理檢舉組織犯罪案件注意事項〉,於下節錄一些重點~
 
  第二點、各檢查、司法警察機關受理具名檢舉組織犯罪,應先對檢舉人為調查並詢明
      應否對其姓名、身分與以保密。除檢舉人表明無須對其身分保密,其他均應
      依其檢舉意旨製作「發現涉嫌組織犯罪事實表」一式三份,經檢舉人確認無
      誤、簽名後,其中一份連同原檢舉書、筆錄、資料密封,並由受理檢舉機關
      保管,不得隨案移送法院。

  第三點、檢舉組織犯罪資料袋經密封後,非經受理檢舉機關承辦人員會同該機關一級
      主管單位不得啟封。

 依據〈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於下重點~

  第三點、案件於偵查終結前,檢警調人員對於檢舉人及證人之姓名、身分資料、居住
      處所、電話及其供述之內容或所提出之證據,應加保密。

 依據〈證人保護法〉,雖然不符合第二條的範圍,但是如果判斷「有保護必要時」~

  第十五條、檢舉人、告發人、告訴人或被害人之準用
       檢舉人、告發人、告訴人或被害人有保護必要時,準用證人保護之規定。

  第十六條、洩密罪之處罰 (警察洩密會被處罰的,詳細請自行查閱~)

: 疑似拉K住戶:「你是吃飽太閒?」
: 社區保全:「什麼意思?」
: 疑似拉K住戶:「你打電話去派出所(報警)對不對?」
: 社區保全:「這不是我們打的啊!」
: 一群男子彷彿兇神惡煞,怒氣沖沖跑來櫃檯威脅保全,還作勢要打人。上個月30日的下
: 午3點多,有住戶指控一群人在屋裡「拉K」,K他命的臭味還飄到中庭久久無法散去,保
: 全因此報警處理,但這群人立刻搭電梯下樓,出言恐嚇威脅。
: 疑似拉K住戶:「我都已經跟所長確認了,所長說你每天都打一通電話去。」
: 社區保全:「不是我打的啊。」
: 疑似拉K住戶:「不然我吃飽太閒來罵你阿!(髒話)XX的。」
: 社區保全害怕的說:「說叫我們出門要小心一點,可能會找人修理我們之類的。」
                         ↑↑↑↑↑↑↑
                         組織犯罪啊啊
: 疑似拉K住戶跑來管理室怒嗆,甚至透露自己有後台,只要打通電話到派出所,就能知
: 道「抓耙子」是誰,讓管委會質疑難道警方和毒蟲勾結嗎?
: 保全業者吳先生補充:「(警方)就是直接問我們主委啊,你們社區現在報警,現在要
: 我們怎麼辦?他說這種不開門,我們(警察)也沒辦法啊!你現在到底一直報警,要我
: 們怎麼辦?好像我們報警是不對的。」
: 這棟大樓的住戶指控,每逢下午3、4點就有4、5戶會「拉K」,吸毒時間已經長達2年之
                   ↑↑↑↑
 上面有提到「組織犯罪」,依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於下重點~

  第二條、犯罪組織之定義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係指三人以上,有內部管理結構,以犯罪為宗旨或以
      其成員從事犯罪活動,具有集團性、常習性及脅迫性或暴力性之組織。

: 久,但報警處理卻完全沒用,管委會痛批警方擺明包庇沒作為。
: 保全業者吳先生表示:「(警方)已經明明是聞到味道,可是他(警方)卻好像是一點
: 辦法都沒有。」

 依據〈刑事訴訟法〉,於下重點~

  第131條、逕行搜索
       有明顯事實足信為有人在內犯罪而情形急迫者,司法警察雖無搜索票,得逕
       行搜索住宅或其他處所。

 但是何謂「情形急迫」就很難說了。

: 要求警方設巡邏箱,但警方卻因故推託,讓居民活在恐懼陰影之中。更氣的是,警察身
: 為人民保母,但到底在保護誰?
: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6&NewsID=9795&PageType=12
: 只會抓兩段式左轉和紅燈右轉

 Ketamine,俗稱「K他命」,係屬〈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二條規定之第三級毒品。

 施用方式是將粉末狀的毒品,以鼻吸食,藉由鼻部微血管吸收,避免胃酸破壞。

 就〈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有關第三級毒品相關刑罰,僅列於下:

  第四條、販運製造毒品罪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五條、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罪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六條、強迫或欺瞞使人施用毒品罪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者,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七條、引誘他人施用毒品罪
      引誘他人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八條、轉讓毒品罪
      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十一條、持有毒品罪
    ↑  持有第三級毒品者淨重廿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條  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可用

  第十一條之一、不得擅自持有毒品及器具
    ↑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毒品者,
   這條    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緩,
   可用    並應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來總結吧-----

  毒蟲嗆聲誰報案的他知道,可是依法令檢舉報案人是應該被保密的,不依法保密的話

也有罰則,不法的公務人員考績也會受影響的;如果能在「K味正濃時」報案,或許能讓

警察判斷為「有人在內犯罪」的事實,加上情形急迫的話就能無票搜索;如果說烙人搞恐

嚇威脅、強暴脅迫等等,合三人以上又有組織行為,搞成組織犯罪,那代誌就更大條了;

警察的確不能強制犯罪人搬遷,K他命僅是三級毒品,罰則亦不重,但是如果能抓到正在

製造、販賣、運輸、欺瞞、誘騙、轉讓行為,那罰則就嚴重許多了。

  警察身為人民保母,警察更是執法之人,警察所保護的,是法律所保護的人。


  另外,檢舉毒品有獎金喔!
  依據民國102年新公佈之〈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於下重點~

   第六條、檢舉製造、運輸、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或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
       他方法使人施用毒品案件經查獲者,相關第三級毒品者,可得新台幣五千
       元到三百萬元之獎金。因檢舉而緝獲人數,每增加緝獲一名犯罪行為人,
       加發獎金新台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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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wwf:I要大寫英文老師沒教你嗎?09/18 00:21
cloudsub:1F自婊09/18 00:23
DreamerSun:ilovewwf:I要大寫英文老師沒教你嗎? 09/18 00:24
DreamerSun:一樓救了這篇XD
                          笨版總是這麼歡樂(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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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中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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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4-01-10T11:26
I要大寫英文老師沒教你嗎?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4-01-11T16:52
1F自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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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
at 2014-01-12T22:17
ilovewwf:I要大寫英文老師沒教你嗎?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4-01-14T03:42
一樓救了這篇XD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4-01-15T09:07
老實說,條文在那邊又如何?警察現在就是不辦啊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4-01-16T14:33
檢舉洩密要怎麼檢舉 = = 人事物都在警察那邊要查也辦不了 這條只能用在自家人身上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4-01-17T19:58
洗洗稅啦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4-01-19T01:23
拉k味是什麼味?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4-01-20T06:48
拿起手邊的寶特瓶…耐打點下去就有k味了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4-01-21T12:14
有K味跟犯罪是2回事,施用而已哪來刑罰,破門反而違法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4-01-22T17:39
新聞不是有宣導拉K拉多了會尿失禁?那讓他多拉一點

5住戶拉K長達2年 警:我們也沒辦法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4-01-09T04:08
※ 引述《EijiHoba (Feel)》之銘言: : 2014/01/08 20:35:00 : 記者潘照文、林建宏/桃園報導 : 桃園中壢有個社區看起來高級,事實上卻長期不得安寧。附近居民投訴,有毒蟲每逢下午3、4點就在家「拉K」,K他命的臭味飄到社區中庭,居民忍無可忍報警處理,但警方卻反而怒嗆管委會一直 ...

最近在八卦版吵得很兇的新聞 (中壢)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4-01-09T02:39
看到版上好像沒什麼人討論 想說順便來po一下好了 起因好像是有住中壢的網友上網哭訴 後來有位正妹鄉民記者看到 就滿有正義感的做成新聞 1. 毒蟲狠踹狂毆 老翁收完信進加護病房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6andamp;NewsID=9 ...

中壢 梵谷藝術餐廳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4-01-09T01:09
※ [本文轉錄自 ChungLi 看板 #1IpOOz95 ] 作者: kazemings (Ming) 站內: ChungLi 標題: [食記] 梵谷藝術餐廳 .... 還不錯的約會聚餐地點 時間: Thu Jan 9 01:09:14 2014 網誌圖文版:http://MingBlogging.c ...

梵谷藝術餐廳 .... 還不錯的約會聚餐地點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4-01-09T01:09
網誌圖文版:http://MingBlogging.com/post/40552306 很久沒和大學同班的好兄弟一同吃飯,環島回來後,找了一天兩人都有空,便約到這來吃 飯聊天一番。 這家藝術餐廳的老闆對藝術十分愛好,整個內部裝潢也弄得極有氣氛,室內以石作及木作 ,與許多老闆自己創作或蒐集來的藝術品,融合成 ...

5住戶拉K長達2年 警:我們也沒辦法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4-01-08T23:03
2014/01/08 20:35:00 記者潘照文、林建宏/桃園報導 桃園中壢有個社區看起來高級,事實上卻長期不得安寧。附近居民投訴,有毒蟲每逢下午3、4點就在家「拉K」,K他命的臭味飄到社區中庭,居民忍無可忍報警處理,但警方卻反而怒嗆管委會一直報警有什麼用?最扯的是,警方已經在現場聞到拉K味道,卻推說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