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20點~夫妻協議離婚法律問題~ - 生活Hedda · 2007-05-2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夫妻雙方到律師樓協議,簽協議書內容為雙方約定再一個月的適應時間,如協議時間到,認何一方要求無法適應婚姻生活,對方必須無條件答應離婚。此證明有請律師見證。那此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應?如果時間一到,有一方堅持不肯履行協議內容,堅持不肯離婚,那另一方是否可以拿這張協議證明�生活All CommentsTom2007-05-25我以我多年的專業知識來為你解答.. 在婚姻已然無法再繼續之時,夫妻雙方在離婚前要詳細冷靜的考慮清楚,理智的討論離婚的各項事宜,例如:財產的分配、子女的監護歸屬、贍養費、探視的時間起訖、子女教育生活費用的支付方式……等,以書面方式書寫清楚詳盡,並有二位證人簽名,再向戶��Hedda2007-05-231.此協議書既經律師見證,當然具有法律上所謂「合意」之效力。2.問題是,協議書並非「一個月後生效」之字樣,而是有條件之協議,那仍要看該條件是否成立,不可能「自動生效」。3.若對方仍堅持不肯離婚,則該條件之成立,恐仍須透過法院判決方具效力。4.該條件為「無法適應婚姻生活」的字樣��Enid2007-05-24離婚協議書未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無效,日後想做判決離婚的理由,抱歉!無法律效力,因為那只是夫妻雙方的規範,必須實際到戶政機關登記,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 Posts我是乾燥症嗎?請幫我找出有被污染的環境有哪些?????(超級急)五專的問題!!(15點)北台技馬偕的餐飲科請懂法律、車禍的大大看一下哪裡買大陸的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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